我叫冯浩,出生于孤儿院,被院长妈妈养大,为了保护院长妈妈和朋友,我从小就立志要做个警察。
18岁那年我去服了兵役,由于我惊人的爆发力和不服输的性格,我成了新兵里的兵王。
我曾立下国家二等奖一次,和三等奖三次,但是我有一个偶像,他叫姜糖。是我们所有突击战队都仰慕的人。
他的存在就是一个奇迹,不过他是个怪人,每天有三个小时都必须在树阴下睡觉,除了有任务的时候打扰他,他会理解你以外,别的时候你敢打扰到他,他不仅打你,还能把你吊起来,直到他睡醒才算数。
而我在突击战队里有个代号叫野狼,是偶像亲口帮我取的代号,他夸我有像狼一样的精神和敏锐。
23岁,那年我救了个姑娘,说真的我对她一见钟情,在班长的撮合和战友的各种鬼主意下我成功的追到了那个姑娘。
27岁,我和那个姑娘已经结婚三年了,而她肚子里怀的是我的孩子,我只需要把这个任务出完,我就可以成功退休,和我老婆过上清闲的日子。
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这边出现了内鬼,走漏了情况。
情急之下我一把推开班长,我被雷炸成了重伤。
我被一个人救了起来,那个人以为我是雇佣兵。
他穿着苗族特有服装,一口一口的往我嘴里灌着药。
那一刻我十分庆幸自己没有死,甚至还有点后悔为什么要推开班长,自己去挡那颗炸弹,如果我死了,她该怎么办?明天可是我和她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我不懂苗语,听不懂他们说的任何一句话,不知道如何和他们交流,只能着急的一遍又一遍的用手和他们交流。
我想的妻子和我未出世的孩子了,我后悔为什么要接这个任务。但我是军人,就算重来,我依然会选择同样的结果不是吗?
他看着过于激动的我,沉默的找来了一个全身裹着黑袍的人,那个时候甚至还是大热天。
他先是和那个人用苗语交谈了什么,然后那个人开口用中文问我:“你在着急什么?你身上的伤很重,不能剧烈运动。”
我就像抱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急急忙忙的把一脑子话全吐了出来。
“这是哪里?我昏迷的多少天?有没有人在找我。”
“这是苗寨,我从山上把你捡回来的,三天,没人。”那个全身裹着黑袍的人冷冷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