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云烟抓心挠肝的想,怎么也想不通。
她和姜瑶以前也算“王不见王”。
她声名鹊起的时候,姜瑶当时连混贵女圈的资格都没有。
后来她走了,姜瑶才一步一步混成了上京第一才女,所作的“春晓”威名赫赫,也曾传到洛阳被她看见。
她一直觉得能做此诗的女子,定是看破红尘思想境界远超常人的出尘女子,没想到在侯府一见姜瑶,姜瑶便是那般粗俗不堪。
对她更是颐指气使,相当针对她。
在侯府住下来,她还特意打听了姜瑶一番,知晓姜瑶以前闹出来那些笑话后,她更是有种荒诞不经,老天爷在同她开玩笑的错觉。
真就是越相处越觉得姜瑶写不出来“春晓”。
上京城好些人也在猜测,姜瑶是不是找的代笔。
可“春晓”出世已有数年,若有代笔,见着这泼天的富贵,怕是早就出来澄清真相了。
毕竟能写出这种绝世好诗的,女人就罢了,最多扬名,男子可操作的空间就太大了。
可以说,自从认识姜瑶后,她就一直在等代笔现身。
到这会,也没等来。
“难道真是她写的?”
“不该啊,怎么看她也不像啊……”
暗暗斜瞟着姜瑶,柳云烟怎么也无法将盛气凌人的姜瑶与《春晓》这首诗联系到一块儿。
直觉告诉她这诗绝非姜瑶所作。
“一个冒名顶替的西贝货,也敢同我争第一才女的美名,今日我就叫你声名尽扫,颜面尽失……”
如此这般打算着,柳云烟看姜瑶的目光越发水润可怜,盈盈的像含了一汪清澈的秋水让人心疼。
这便是她此前在京城人缘甚佳的缘由了。
但凡只要她将眼神放得柔软些,不论男女都会对她心生怜爱,进而放下防备之心,料想姜瑶也会如此。
“看什么看,没见过这么值钱的钗子啊?土狗!”
最后两个字,姜瑶说的小声,自言自语一样,但柳云烟还是听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