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蔷要在屏县多待一阵,沈桃就让那辆显眼包马车把她送回了黑风居。
沈桃忙里偷闲跑了趟珍宝阁,有钱的有文化的都爱在这里消费。
掌柜认出沈桃,那叫一个热情。
沈桃面上笑,心里紧张的不得了。
这位老板不要对她太热络,也不要给她讲宝贝的前世今生了。
主要这里的东西太贵了!!
沈桃到底没抵住掌柜的热情,选了一块墨条送给宋文墨。
一来,他名字里有个墨字,亲切。
再来,听说这墨very牛B。
最重要的是,这块墨是所有东西里价格最便宜的,只要三百二十两!
沈桃不是古代的文化人,对墨并不钟爱。
在她心里,这墨和现代两块钱一支的笔芯没区别,写出来的字一样是文化的载体。
所以沈桃这银子掏的抠抠搜搜。
得了墨条,沈桃准备回去写信。
甄剑抱臂跟着她,沈桃走的快他就走的快。
沈桃走的慢,他就走的慢,还一句话不说。
沈桃受不了这种尴尬,主动找话题,“甄剑——”
沈桃喊他名字总感觉跟骂他似的,于是商量道:“连名带姓的叫你总觉得不亲切,要不我叫你剑?”
沈桃说完自己笑开了。
剑同贱的音,这听着还像骂人。
甄剑冷冰冰道:“你可以叫我——那个谁。”
“哈?”
“郡主就是这么叫的,我听习惯了。”
沈桃:……额,这爱好真奇特。
行吧,叫那个谁也比叫甄剑压力小。
“那个谁啊,我问你,你们京城给大人物送礼都送什么?”
甄剑考虑良久,吐出俩字:“银子。”
好吧,当她没说,要是能直接送银子,她费那个事呢。
沈桃还想继续说,回头一看甄剑已经消失了。
得,找人报告她动态去了吧,毕竟已过了半个时辰。
沈桃回到县衙,掏出纸笔开始写信。
小时候大家都学过写信的格式,开头要么是尊敬的某某,要么就是亲爱的某某。
沈桃觉得用尊敬的三个字,多少有点生疏,搞的他辈分很高似的。
干脆就写亲爱的宋大人。
亲爱的宋大人您好,我是屏县沈桃。
下面是一大段拍马屁,包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的屁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