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洪武八年元旦开始,至正月二十日,整个泉州府七个县被顾正臣杀得大户惶惶,直至二十三日,顾正臣写了一封《告泉州一府七县三十万百姓书》,以告示的方式,通传整个泉州府。
一时之间,这文书告示在泉州各地流传开来,成了街知巷闻的文章,一些经典语句更是在民间流传开来:
“谁欺负泉州府的百姓,府衙就欺负谁。”
“县衙要为百姓请命,县衙不受理百姓冤情是犯罪。”
“害怕大户报复不敢告状?官府受理便会处理,有罪的大户报复不了,只能到奈何桥报道。”
“县衙官员被买通,联合大户冤枉你们?别急,来府衙接着告状,看看他能不能买通。”
……
“当官不为民做主,就该回去挥锄头。”
“有冤就要告,大明是日月明,有皇帝为你们撑腰。”
为了让所有百姓知道这一篇文书的内容,顾正臣煞费苦心,命令县衙通报各地里长、甲长、老人,每隔七日就要在晚上召集百姓念一遍文书内容,一连持续三个月,同时还发了警告,若府衙暗访有村民不知文书内容,便要以“通传朝廷政令理念不到位”问罪里长、甲长与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