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清河张氏

贝州属于上州,赵德言这位刺史主官位列从三品,张氏家主的品级虽然比赵德言这位上州刺史略低一级,权力也没有赵德言大,但是那毕竟是九寺之一的太常寺,那可是在皇城里当值,掌礼乐、郊庙、祭祀等,极其清贵。

而清河张氏的家主张文收,便是面前这位张参军的嫡亲兄长。

赵德言不是贝州人,在贝州出任主官,一定要跟本地世家豪门处好关系,对于这些背景深厚的属官,他向来也是多多少少给些面子。

刚刚略微表达他的不满,在赵德言看来,已经非常到位,不能继续得寸进尺。

不然得罪本地豪门,可不是一件小事,向来善于察言观色、审时度势,自诩智谋之士的赵德言很有自知之明。

张参军见赵德言故作糊涂,当即叉手一礼,正色说道:“使君,下官执掌本州刑狱,最是注重朝廷律法,朝廷邸报下官从无遗漏,自上月太子登储后,已大赦天下,在此之前,如有犯罪,既往不咎”。

“而李志安,按照朝廷旨意,现在并无罪过,使君因何将其缉捕?并且缉捕时,何故动用城防府兵?”

“另外,缉捕之时,有没有下官、清河县尉亦或是州衙司法书吏拟定缉捕符贴?”

“下官”这个官员的自称谦辞古已有之,如《晋书·范弘之传》记载:“下官踁微寒士,谬得厕在俎豆,实惧辱累清流,惟尘圣世”,足以证明。

听到张参军这一连串的质问,其余属官纷纷低头。

赵德言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气得鼻翼使劲的抽动,终于忍耐不住,重重一拍案桌,“张文德,你什么意思?本官牧守一方,乃州衙之长,现在抓捕一名反贼,还需要经你同意?”

原来司法参军名叫张文德。

张文德闻言面不改色,“使君主政一方,自然不需经我同意,但需履行法定流程,依大唐武德律而行,否则,便是违背律法”。

“好一个违背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