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
我不是你的朋友么,小沐。
我不是你的朋友么,小沐。
我不是你的朋友么,小沐。
啊啊啊!!!
此时此刻,叶沐心里就只有呐喊。
她要疯了,真的要疯了!
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她就完全忘记之前的对话,也不知道怎么就聊到这一步。
而叶沐的第一个动作,就是举起双手,遮挡在面前,那个高度就对着林遇的上半张脸。
“你别这么看我,我受不了!”叶沐叫道。
偏偏这个遮挡角度,挡住了上面,却盖不住下面。
叶沐的目光就盯着林遇的嘴唇,看着他一张一合的说:“我还以为,说这种事要直视对方的眼睛才礼貌。”
这不是礼貌不礼貌的问题好吗!
叶沐说:“你不用对我礼貌,不用,你刚才的话我就当没听过,咱们是朋友,朋友是不能这么利用的,你知道吗!”
下一秒,叶沐的手腕就被他握住了,他将她的手拉下来,眉宇轻轻拧着,好像听不懂一样:“你先说清楚,我怎么利用你了?”
叶沐避无可避,又对上他的眼睛,立刻错开:“你是不是想让我当替身,帮你忘记她。然后在这个过程里,再引起她的妒忌,让她发现你的好,让她后悔没有选你。等到你俩终于勾勾缠缠到一起了,再把我这个备胎一脚踹开?我告诉你林遇,你想得是很美,但这种事得两个人都犯贱才能成,我没那么傻,这套路我看得多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脑补的太真实,叶沐竟然越说越气,气的要去甩开林遇的手,气的忘了躲避他的目光,还怒瞪回去。
但林遇的手没被甩开,他抓得牢牢的,还这样说:“你的脑子都装了什么,我刚才已经说了,我喜欢你,你怎么……”
“可你也说了,你喜欢谁,这不重要。”叶沐将他打断。
林遇停顿了一秒:“那是因为你说我喜欢张瑜。”
叶沐:“你确实是啊。”
一阵沉默,大眼瞪小眼。
林遇叹了口气,只好换个问法:“咱们来梳理一下,是不是只要我说喜欢你,你就会说我喜欢张瑜?”
叶沐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接,又听林遇说:“这个问题咱们显然有分歧,可以先过,先解决下一个——你要不要和我试试?”
这下,叶沐是一个字都蹦不出来了,也不挣扎了。
她只能张着嘴,瞪住林遇。
林遇等了片刻,问:“你不喜欢我?”
叶沐结巴道:“不,呃,也不是,就是不是那种……”
“没关系。”林遇说:“我还记得你之前罗列过的条件,长得帅,个子高,性格好,脾气小,不粘人,知进退,有文化,有思想,有智商,够独立,分手后还能做朋友。一共十一条,刚好我都符合。而且在这十一条里,并没有说是否要喜欢对方,喜欢到什么程度。”
怎么的,软的不行来硬的?
叶沐有些无力了:“你先松开我。”
林遇看了看她的手腕,终于松手了。
她的手腕和手背都有点红。
林遇又去拉她的手,给她揉了揉。
叶沐吓了一跳,忙抽回来,将手揣进大衣兜里。
林遇见状,说:“我想,你也不是那么讨厌我,对我也有好感,而我也说了,我喜欢你,虽然你不相信。但这些事在我看来其实都不重要,咱们可以先试一试,先度过一段磨合期,等磨合好了,你再给我转正。这样你看行么?”
叶沐吐槽:“你当找工作啊,还磨合期。”
林遇的声音却柔和下来,好像还有点委屈:“还不是因为你纠结么。我可以迁就你,也可以等。要是不合格,咱们继续做朋友,你看行么?”
林遇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好像她不答应都不合适似的。
而且说实话,叶沐也没有刚才那么抵触了,她别开脸想了想,很快作了一番心理建设。
哎,其实林遇这个人很好啊,条件能到九十分,虽然不像她和严润那样做了两年同桌,可他们也认识了小半年了呀,彼此是有了解的,这段时间相处也很愉快,也没有三观不合的地方。
而且,而且他前面虽然比较强横,也比较凶,但后面这番话还是很卑微的,这一前一后的反差,也的确戳到了她的萌点。
男生对她凶,她会凶回去,可若对方来软的,她又会比对方还要软。
啊,她性格的弱点啊,是不是已经被拿捏住了?!
想到这里,叶沐又看回来,半信半疑的问:“你先说说怎么样才算磨合期?”
这个问题好似把林遇难住了,他认真地想了,说:“我不知道,这种事我是第一次。”
我也只第一次啊!
叶沐瞪了他一眼,才不会就这么被糊弄过去,就在这个瞬间做了个决定,要先一步提出要求和条件,一旦他有不合格的地方,立刻“开除”。
叶沐:“那好,咱们先约法三章。第一,磨合期之内不可以亲亲抱抱举高高。那是正式男女朋友才可以做的事。”
林遇表情如常,想了想说:“也好。”
叶沐:“第二,不要再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话了,我不相信,你也不必浪费口舌,我可以用我的理论来帮助你,但你也要尊重我的喜好,万一在此期间我遇到喜欢的人了,咱们还是要做回朋友。”
听到这番渣女宣言,林遇的眉头瞬间打结了:“这对我不公……”
叶沐却抬手将他打断,态度很强势:“我还没说完呢。还有第三,先不公开,就和原来相处模式一样,不要弄得人尽皆知的,万一将来没转正,多影响彼此的行情呀。”
林遇一顿,语气微妙了些:“那你以为现在在其他人眼里,你我是什么关系。”
叶沐:“就是同学啊,难不成还是男女朋友么。”
林遇扯了下唇角,没接这茬儿,但那笑容却好像在嘲笑她。
叶沐不高兴了:“不管怎么样,这三条答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