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夜上戏的时候特意听从埃德蒙的嘱咐,戴了口罩和墨镜,以免被人认出来——虽然有些自作多情的嫌疑,但还是以防万一。最重要的是,决不能被人尾随到埃德蒙家里来。
林夜早早来到片场时,发现剧组不知何时给他弄来了一辆拖车——一辆小拖车,总聊胜于无。因为体质的特殊性,他非常不想在公共化妆车里换衣服。
既然有了拖车,林夜就申请将所有的妆造都挪到拖车里进行。有了昨天的经验,蕾妮只用了昨天一半的时间就完成了他的妆造。
“我才注意到,你穿的这件背心竟然是双层的。”蕾妮忽然说。
林夜头皮一麻。他的胸部大小刚刚好是能被束胸勒紧,从而解释成“胸肌”的程度。
因为长时间束胸对健康有害,再加上夜莺剧团的成员们也都知道他的间性身份,所以他在纽约时是不怎么束胸的,除非有角色需要。平常穿着宽松一些的衣服就足以掩盖了。到了好莱坞后,因为要长时间和陌生人近距离接触,就不得不束胸了。为了掩盖束胸的存在,他会在束胸外面再穿一件背心。
可蕾妮作为化妆师,离他实在是太近了。
“啊,我喜欢穿紧一点的衣服。”林夜讪笑两声。
蕾妮的眼睛盯了他两秒,一摆手:“行了,拍电影去吧。”
林夜长出一口气。
……
第二天下午的重头戏码,是查尔斯和詹姆斯的对峙戏码。
爱德华犯了和赛琳娜相同的错误。他的表演太过浅层而刻板,完全在迎合偶像剧的套路。
这也不能完全怪爱德华。自从格雷在剧本层面加深了詹姆斯这个角色后,作为男主的查尔斯就尴尬了起来——他的形象完全是一个标准的言情剧男神,如同一个完美的模特,温柔、体贴、俊美,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独当一面。是一个完美的幻想对象。
可他缺乏一个丰满的角色应有的内在矛盾。观众只能在外部去欣赏他的完美,却无法走进他的内心,去真正理解这个角色。他没有心,他只是个完美的,给观众的幻想提供质料的工具人。
格雷对詹姆斯进行了修改后,就意识到莉莉丝的深度可以被詹姆斯逼出来,不需要做剧本上的改动。对于被晾在一边的查尔斯,他却无计可施。他曾提出过改动查尔斯的戏份,让查尔斯多一些缺点,从而变得更丰满,可是却被制片方和爱德华方以不讨喜为由同时否决。
因为这是爱德华所习惯出演的角色,是他的舒适区。在这个舒适区里,他积累了成千上万的粉丝。他不愿意离开这片自己土生土长的土地。
格雷气疯了。这帮愚蠢的,肤浅的,自大的年轻偶像。
果然,查尔斯和詹姆斯对戏时,一切都垮了(totallyfked)。
如果让一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二十年代的中国人来形容,那种感觉就像是在《无间道》里刘sir和阿仁对峙的场景中,将其中一个换成霸道总裁。
更可气的是,爱德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演有多么可笑——他觉得自己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