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红想说那能一样,却被苏望山强硬的拽走。
“走走走,还嫌不够丢人的是不?”
“丢人?丢人能有吃肉重要?你儿子这两天天天想吃肉,怎么不见你有那个本事救人让人家送肉来?我是她亲婶婶,讨块肉又怎么了?”
叫叫嚷嚷的声音喊得响彻云霄,对刘爱红的无赖,大家伙都摇头。
朱玲也听说了前几天苏小春和刘爱红闹起来的事,看刘爱红这个样子,就知道小春以前在她这吃了不少苦头,气得一跺脚。
“小春,以后她要找你事,你直接来找我,看我不把她脸给挠烂。”
朱玲是公社出了名的泼妇,打架一把好手,擅长挠脸扯头发扒衣服。曾经在公社打遍无敌手,一举成为公社最不能惹的女人之一。
苏小春完全不清楚自己拥有了一个怎样的打手,只是懵懵的点头,笑得很是单纯。
……
赵翎不是个很能躺得住的人,哪怕身上有伤,这伤口的疼痛叫嚣着让他务必好好休息。然而他就算是躺着,一个陌生环境也很难让他安然入睡,总是会惊醒。
干脆走出房子,四处转悠,当他发现自己已经记住了有多少条路通往山上有多少条路通往村口以及全社房屋数量的时候,很困惑的拧着眉。
为什么,他会下意识的,把这些无用信息全部记下来?甚至,他想知道全社有多少人。
并且,下意识的去想哪些地方适合躲藏,哪些地方又适合观察,比如不远处一个山坡,上面杂草树木丛生,只需要趴在上面,做好掩护,就能轻松观察整个社的动向。
对了,掩护,为什么他会想到掩护这个词?
想不明白的赵翎慢慢走回家,苏小春给他用的药看似随便路边摘的,实际上效果却很好,昨天还需要人扶着,今天就能自由走动了,只要慢一些,不扯到伤处。
听见下工的铃声,他正好走回院子准备做饭。
家里并没有很多粮食,除了一袋子糙米之外,也就只有五斤玉米面和五斤成品粮,他今天中午只吃了糙米配青菜,上午鸡下的唯一一个蛋被他煎了给小春送过去。
家里很穷,看似什么都有,却又穷得可怜。而且昨天小春婶婶是没留下任何钱和票的,也就说明,目之所及,是他们目前所有财产。
既然要对小春负责,赵翎并没有要带着小春过苦日子的打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手指长,指节宽,是一双挺好看却又很粗糙的手。
他有这个信心,用这双手,给小春创造出一个顿顿有肉吃的生活,是可以做到的。只是暂时,他身体还没恢复好,需要先辛苦一段时间。
就在这时,苏小春提着一条肉,兴致勃勃的跑进来。
“富贵,今晚咱们吃肉。”
那块肉被举到赵翎眼前,肥瘦相间的五花,红色的瘦肉和半透明的肥肉相互映衬,用一根草杆穿过,还没做熟,就已经足够诱人。
赵翎倒是不馋肉,只是他看着这块肉,再看看眨巴一双杏眸,笑得像一只可爱小猫样的苏小春。
所以,是小春先带他吃上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