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那挡在前面的两个壮汉,正是棕红的胡子,一张四方脸。
额,不会这么背吧!
没错,那红胡子的壮汉,正是那百戏团的成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他终于领悟了,原来,那开赌局的绿豆眼和胡人百戏团是一伙的!
更可怕的是,不知为何,他们居然误打误撞的,跑到了一条小巷里。这条小巷,居然是条死胡同,出口必然是被壮汉们挡住了。
杨金金拽着梁英,一个劲的追过来,走到半路这才发现,前面的目标早就没有了。
张望了一阵,这才发现,他们居然跑到巷子里去了。
沈安这个呆瓜!
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金金不是不讲义气的人,刚才的匆匆一瞥,她就察觉出,那盯梢的人,或许就是百戏团里表演吞火的。
现在离近了,才知道,刚才她一点没看错,就是他。
面对这样的壮汉,金金并没有退缩,她把梁英安置到附近的一个小店铺里。
之后就挺身向前,虽然李治的身边也跟着好几个侍卫,但是这两个壮汉,一看就不是善茬,绝对不是好对付的。
李治当然可以拿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把他们吓退,可问题是,拳头不长眼,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想要亮明身份。
关键是,看他也完全没有那个意图。
杨金金逐渐靠近,心里盘算着。多年混迹草原的经验告诉她,在情况并不明朗的时候,或许,不去进行正面交锋,反而更好些。
另一边,小巷之中的沈安也在盘算着对策。
凭着他的经验,他认为,这两个胡人的汉话应该还是不错的,简单交流是没问题的。
“两位好汉,刚才多有得罪,不过,我们也已经给钱了,你们还想怎么样?”其实,这些胡人的胆子也是够大的了,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洛阳城的城市管理,果然是不比长安。
正所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从穿衣打扮,再到长相上,都可以看出李治他们是正宗的唐人。
大唐律法,非大唐人士的利益,很多时候是不会受到保护的,这些外来的客商和表演团体,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清楚的。
一旦他们和唐人起冲突,他们是占不到半点便宜的。是以,长安城的胡人都相当的老实,绝对不敢轻易的和唐人纠缠。
躲还来不及,怎么会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