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乞丐

科技霸主 莫溟 1357 字 11个月前

有江湖,自然会有丐帮,太平盛世,也会有乞丐,不过,若因为对方是乞丐,就小瞧了对方的话,无疑是会吃亏的。

兵马向前之际,与几个苟着头跑路的乞丐擦肩而过,但谁都没注意到,夹在其中的一只小的。

充其量不过就十三岁左右。

周天明当乞丐有些年头了,几岁流落街头,差点饿死的时候,被隐龙阁分舵舵主拯救,作为一个情报机构,网络的人员,五花八门,出去乞丐之外,还有绿林好汉,当然,即使是红帐子里头,都少不了这么一个眼线。

一大分舵坐落桂阳城好些年,如果说没点手段的话,简直是有鬼了。

李若愚骑着马,侧身而过时,小乞丐回头忘了他一眼,就这么一眼,嗯,注定有缘。

李若愚指着对反的背影,道:“送他一程。”

“遵命。”

素豹舔着舌头,嘿嘿一笑,策马而上,翻手便将乞丐撸到了马背上。

“伯爷,人来了。”

李若愚点着烟,问道:“叫什么?”

“天明,周天明。”

“周天之大,岂能天明,呵呵,好名字,不是你自己取的吧?”

这名字还真不是他自己取的,小乞丐本无名,流落街头的时候,老一辈叫他二狗子,因为他养着一条流浪狗。

结果那狗的年龄都比他大,所以是狗养人,还是人养狗,就不得而知了,多年过去,老狗已死,天明,却逐渐长大了。

尽管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这并不妨碍他小小年纪,就能拿着白花花的银子去红帐子里头潇洒。

到底是人。

食也,性也。

这等小人物,并没有大志愿,做不到冲锋陷阵,因此吃饱了,想的便是潇洒,声色犬马,淋淋尽显。

倒不是李若愚故意诋毁这么一个孩子,只是对方胸口,脖子上的草莓印实在是太显眼了。

别人认不出来,他这种老狐狸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再则刚才的回眸,实在是太有目的性了。

两世为人,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小乞丐报完名字,也没害怕,反而有点得意。

李若愚幽幽一笑,道:“你认识我。”

“嗯。”周天明点头,如实答道:“李伯爷,晨曦帝国的一代改革先驱。”

“我不喜欢先驱这个称号。”

“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