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李爵爷笑了,问道:“那你觉得谁最合适?”
“张承欢。”
“他现在已经是叛徒了。”
“属下知道。”
“那你说这还有何意义?”
老刘摸了摸寸头上的头发,道:“有宫大人提前去做内应,就没必要再把一个战将填进去了。
实际上
我觉得公输先生更适合去当这个卧底。”
哈哈哈哈。
李爵爷仰面而笑,深沉的目光落在老刘身上,道:“对待事物,你不能这么去看,公输墨的确比承欢更适合当卧底,他也的确是这方面的人才。”
张承欢毕竟年少,在处事方面,和公输墨的深沉比起来,不会显得这么游刃有余。
但这,正是李爵爷刻意派他去的根本原因。
因为会犯错,所以才会让敌人放下疑心,因为没有卓越的能力,所以才会让敌人放心大胆的去试探。
倘若死了,在敌人眼里,也就死了算了,没人会流一滴眼泪。
如果没死,反而立功了,那这便是惊喜一件,相当于叛逃了一个真正的人才过去。
所以,惊喜,往往是在意外上。
宫夜和公输墨二者的职能,在某些方面比较相似,一个是坐镇庙堂多年的老狐狸,即使没有亲自上阵杀敌。
但,
那用时间堆积出来的经验,也不是一个十几岁出头的青年可以比拟的。
说个不好听的,人家吃的盐,没准都比你走过的路还多。
成精的老狐狸,和一个初出茅庐的牛犊比起来,后者,更让地方势力看中。
倘若让公输墨代替张承欢去地方那边做策应,短时间上,或许能够忽悠的敌人团团转。
可同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