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样的对视仅仅只有一瞬,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又收回视线,似乎非常专心地开车了。
窗外路灯一闪而逝,明明灭灭的灯火照亮了罗域的侧脸,剑眉凤眼,顾盼神飞。
罗域一直是个英俊得过分的男人,这一点,任何人在第一次见到他,都会有同样的感觉,那是一种群峰肆立、锋利而嶙峋的俊美,不笑的时候,睥睨危险的气质尤为明显。
以至于很多时候,跟他照面的女生都不敢直视他第二眼,因为压迫感太过强烈,会让人生不起任何旖旎的心思。
在个人气质上,他要比馥碗更为强势,甚至有些咄咄逼人。
只不过平日里,罗域习惯收敛锋芒,馥碗看到的最多的,是罗域温和的笑,又好接近又讲义气,仿佛没有棱角。
因为馥碗是独特的,对于罗域而言,他可以对少年臣服,可以折腰,可以没有底线。
“十天的情书,每天下班都在琢磨,但太普通了,好像配不上小朋友。”
不知何时,罗域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腾出手揉了揉馥碗的头。
馥碗之前只是生气罗域好像忘了这件事,倒没有纠结情书会是什么内容,闻言只是戳了戳手机屏幕上罗域给他设计的宠物猫,说:“书上不是都说写情诗?”
“情诗哪有什么诚意,又不是我写的,我一个理科出生的,写出来的诗怕是都不押韵。”罗域笑了笑。
“现代的诗呢?”馥碗居然有点好奇,还和罗域探讨起来了。
但罗域只是说了一句“不行”,又无奈地补充道:“馥碗小朋友,你一个要收我情书的,不能这么大方地跟我讨论内容,OK?”
“这玩意不能商量怎么写的?”馥碗问。
“当然不能。”罗域失笑,“要是能,也不至于拖这么久。”
“你这是借口。”馥碗无情地说,“你偷懒了,还不太聪明。”
第一次被馥碗说“不太聪明”,罗域居然还挺受用,但“偷懒”真是子虚乌有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