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旗袍的优点都穿出来。”
连沅桐的好听话跟不要钱一样哗啦啦的涌出来。
“贫嘴。”
杨妈妈点了点连沅桐的鼻子道。
“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
妈妈是我见过的,穿旗袍最好看最优雅的人了!”
连沅桐抱着杨妈妈的胳膊撒娇道。
她在旗袍店说这种话,难免惹人注意了些。
那些要挑旗袍贵妇和小姑娘纷纷打量起来杨妈妈。
这一看,确实是好看。
杨妈妈的身材保持的非常完美,那小腰也就比连沅桐粗了一个指甲盖那么点吧。
皮肤细腻光滑,五官风韵成熟,确实是个很迷人的贵妇。
怪不得能让杨爸爸言听计从,成为一个妻管严。
当然了,杨妈妈除了容貌上,心智有段无一不缺。
可以说,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了,连沅桐很是佩服她。
当时原主死了,只有杨妈妈觉得不对劲,怀疑到渣男的身上,并找到了他的那些莺莺燕燕。
要不是她后来生了一场大病,没有熬过去,说不定原主就大仇得报了。
她也没必要来走这么一遭了。
杨妈妈对别人的目光习以为常,任别人如何打量,我自岿然不动。
“这件旗袍不错,你去试试?”
杨妈妈精挑细选选出了一件红色的旗袍。
虽然好看归好看。
“妈妈,这也太夸张了点吧,这么艳丽,怎么穿出门啊?”
连沅桐看的牙疼。
“这是水红色,又不是暗红,你压的住的。
年轻人就该多穿点鲜艳的衣服,总素着有什么意思?”
杨妈妈摇摇头,不赞同的道。
她虽然今天穿的是鹅黄色的旗袍,不是那种红的,蓝的,紫的。
但是这种鲜艳的衣服她有很多。
时艳时素,看起来非常赏心悦目,还有冲击力和新鲜感。
这才是杨妈妈的御夫之道。
婚姻也要有情趣才能长久,那是两个人都要精心维护的。
“我今天的也不算素啊,淡粉色呢,你亲手给我挑的。”
连沅桐略带委屈的道。
这件不也是她亲手从她衣柜里挑出来的吗?说好看。
“这件开的叉还是低了点,没有那么显身材。”
杨妈妈略略摇头。
才在膝盖上面一点点,确实是算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