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下班的时候,高煦看到了妙锦的车。一辆深褐色的轿车,乍看有点和她的气质不搭,很像是年轻人开着长辈的公车。
车标是一顶梁冠,名字叫公爵。这家公司的产品、是比千里雪的定位高的豪车,主要生产顶级的轿车、以及超级马力的跑车。而另一家价格同级的豪车品牌、厂商在欧洲意大利,主营产品是高档皮革,旗下的汽车关键部件也从大明进口,车厂品牌叫安曼尼塔。
这时高煦才知道,那次妙锦来公司找他,交通方式就是自己开车来的。但她当时不想让高煦看到,后来便坐动车回去了。现在事情已经说通,她也便无须再掩盖。
本来高煦的这辆千里雪牌小银马,也算豪车品牌的汽车,不过在妙锦的公爵面前、就显得有点活泼小巧了。
高煦之前就在网上和妙锦沟通过,说下班后想谈谈。于是俩人在公司楼下见面后,各自驱车出了市区,来到了阳澄西湖的湖畔。
停在湖边人少的路旁,妙锦下车时,高煦见她的模样,倒觉得气质挺酷。
她的长发披着,戴着一副墨镜,嘴唇的口红涂得很鲜艳,可能是为了让深青色的薄外套、看起来没那么呆板朴素。而深色外套,便反衬得她的皮肤非常白皙。再配上那辆深褐色的轿车座驾,她那年轻美艳的形象、有一种反差的美感。
高煦就比较简单了。他之前每天还穿正装去上班,后来发现一些不负责接待工作的员工、穿得都很休闲,他最近也跟着随意起来。
他脚蹬一双休闲皮鞋,穿着一条帆布裤,上身把外套一脱下了车、就只剩一件灰色套衫,手上戴着一块黑色电子腕表。
套衫的面料柔软、略带弹性,虽然不是紧身的,但这种合身的衣裳也很考验男人的身材。若是稍微不注意锻炼和饮食,让肚子发福了,穿这种衣服就很难看;所以偏胖的男人一般都喜欢宽松一些的衬衣和运动风格。
果然妙锦走过来,便伸手在他的腹部和胸膛上轻轻抚摸了一下,抬头笑吟吟地看着他。
现在高煦这身体的肌肉,比起当年世祖皇帝年轻的时候、实在是差远了,胸肌和腹肌也不明显,好在比例和线条还不错,肌肉质量不太行、但卖相还可以。
妙锦偏着头左右打量着,把削葱似的手放在秀气的下巴、稍作思考的模样,然后把自己的墨镜取下来,踮起脚给高煦戴上,笑道:“不错,有感觉。”
高煦扶了一下墨镜,随口道:“光线好暗。”
湖面起了一阵风,吹得妙锦长发飘起,她把手放进外套口袋里,转身面对着湖面,抿着小嘴用鼻子深吸了口气。俩人靠在小银马旁边,沉默了一小会儿。
高煦沉吟片刻,终于开口道:“我想到了一条有机会翻身的路子。”
妙锦没有回应,又看了一会湖面,然后转头看着他、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容:“说说吧,我听着呢。”
“做影视。”高煦简单地说道。
妙锦道:“你懂那个行业吗?”
高煦道:“不太懂,但是我有不对称的见识。如同当年做王爷的时候,有那个世界没有的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