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出了一份纸制合同,高煦照着上面的援助号码拨过去。接听的是机器人。
机器人女声道:“已识别您的号码账户,请说话。”高煦道:“有人工服务吗?”对面道:“语音识别成功,刘刚先生,请稍后。”
等了一会儿,一个男的在那边说话:“刘哥,遇到什么麻烦了?我是法律顾问小王。”
高煦道:“我有个朋友是安南国人,申请签证、没通过审核,自己偷渡过来了。更不幸的是,她被边境的无人机查到,现在被抓到了入境管理分局。”
对面沉默了一小会儿,顾问小王的声音道:“刘哥是想帮朋友?”
高煦的脑子里浮现出阮玲的形象,觉得她心底不算坏,就是个普通的姑娘。他便答道:“是的,不然她被遣送回去,后果有点严重,长远看还影响就业之类的事。”
他说罢担心保险的受益人问题,又加了一句,“这事我也有责任。”
小王便道:“案件概要,我已了解。是这样的,我们有两种援助方式,一种是提供全程咨询和建议,另一种是专人陪同,并负责协助收集证据等事务。第二种的话,刘哥明年再交保险,费用会大幅上涨。”
这个说法让高煦想起了车险,好像有点相似,都是为了节约成本。
高煦问道:“咱们这事麻烦吗?”
小王道:“我的建议是,我们先在线上提供建议和方案,刘哥自己去跑跑。如果这样解决不了,您再要求第二种援助。”
高煦道:“行。”
小王道:“您把事情经过再说一遍。说详细一些,不要放过细节。”
于是高煦在电话里谈了一阵,包括之前与阮玲在电话里的话、也大致转述了。
很快小王提供了一套方案:“刘哥这事,我们思路是、您把违法的主责尽量揽下来。其中关键点,您要主动承认教|唆阮玲偷渡的事实,要求承担主责;并抗议入境管理分局不经任何调查、随意否定阮玲申请的入境理由。
一旦公家采信你的说词,那么刘哥就触犯了《大明边境治安法令》第二章第十五条,教|唆、协助外国人非法入境,但没有收取钱财。
不过您不用太担心,大明国民违反这种法令、处罚很轻,如果交纳罚金积极,一般连官铺也不用进。
但是我们接下来要做的,并不是接受处罚,而是请求与公家和解。
我国法律针对普通国民,重点惩戒的是违反《大明刑律》的人,相关监督和执法部门也很严格。但是对于违反各种法令、且没有其他苦主告状的案件,则有弹性空间;按照以往大量案件的结果分析,相对来说、各部门处理这种案件也会比较松活。
这时候您态度良好一点,向入境管理分局的人求情,并请求和解。那和解可能性是很高的。
因为他们并不愿意看到,您去都察院网站、或是当地议会议员那里,投诉他们玩忽职守。虽然投诉了影响也不大、这玩意还得看数量,但管理局的人没必要和刘哥过不去。”
高煦问道:“和解会怎样?”
小王道:“采用您是主责的判定,您自愿缴纳和解金,那么阮玲就是次责。既然是和解,就是双方可以适当谈谈。
刘哥那时要求不遣送阮玲,而以补办签证、担保阮玲限期出境的形式善后;并叫阮玲接受罚金,承担次责。这样一来,卷宗数据与视频上传按察司,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