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原本要做的事情,如今使君都做完了,不知使君招属下前来还有何事”满宠是陈默传令之后第三日回来的,郡吏屈服,卫家不能说投诚,但也算是托庇于陈默,再加上百姓归心,军权在握,大问题已经解决了,至于剩下的小问题,就算满宠不来,陈默手下的这些郡吏都做得到,他可不相信被陈默捏着把柄的这些郡吏现在还有胆量跟陈默闹。
“出任河东太守,监察吏治,各县县令,以前的事情只要不是天怒人怨,我都可既往不咎,但从此刻起,再有收受贿赂者,定要严惩。”陈默摊开一卷竹简认真道:“这是我思索的一些律法变更,伯宁于律法了熟于胸,这些条例只是稍作修改。”
“我大汉律法,其实并不差。”满宠看着陈默的这些经过更该的条例,皱眉思索道:“不过使君所改这些条例更适合郡府,若是地域再大,就不适合了,而且”
陈默抬头,看向满宠道:“但说无妨。”
“权利不好掌控,而且容易把人人才撵走。”满宠叹了口气道。
陈默更改的这些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对官吏的监督以及惩处,条例本身没问题,事实上无论当年的秦律还是后来的大汉律法,本身并没有太大问题,真正的问题是执行的过程。
不说在政令传达过程中出现的理解偏差,单就执行人本身也会存在种种可能,人性是自私的,这一点陈默已经见识过无数次,所以在这些更改的条令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单独建立一部,由陈默直接管理,平日则由满宠负责,专门负责监察政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准确性以及官员有无贪赃枉法的问题。
这条条例本身来看,是没有问题的,理论上,只要主事人贤明,不会轻易被人误导,对吏治的整肃绝对有利,但却有两个问题。
第一,这一部耗钱,而且权利容易过大,一旦这里出了问题,那对官场简直是一场灾难,而另外一点,则是如今天下割裂之势已十分明朗,这天下有才者甚多,但能够德才兼备的绝对少有,陈默的这条条例有些不合时宜,容易把那些有才但有些劣性的人才撵走,但若削减其权利,则这一部就形同虚设。
如果陈默只是一郡太守的话,用这条条例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但那样一来,陈默几乎失去了与群雄角逐的资格。
陈默闻言点点头,他是准备建立一个健全的制度,来让整个河东正常高效运转,但只考虑了规则的契合,却还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看着陷入沉默的陈默,满宠也没再说,陈默是个聪明人,而且能接受意见就行,他最怕的不是陈默无能而是仗着自己的聪明目空一切,这样的人,早晚必败,至少眼下看来,陈默虽然有些方面还稍显稚嫩,但已经渐渐表现出一位明主的资质。
有谋略,对于君主来说不是最重要的,当然,懂的话更好,尤其是在目前陈默身边并没有一位出色谋士的情况下,陈默能一步步几乎没有任何疏漏的将河东握在自己手中,这份谋略已经不俗了。
但作为君主来说,最重要的是绝断的能力,这一点,在陈默身上反而最为明显,一旦决定的事情,便会立刻开始执行,目的性极强,也可说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但对于君主来说,这份魄力却是他能走的更远的必要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