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7章 巷战

基地崛起 公子洛 1222 字 10个月前

而且双方相隔,不过二十多米的距离。

这个距离上,也正是冲锋枪威力没有丝毫衰减的距离。

虽然是用的威力偏弱的手枪弹,可毕竟是美国佬弄出来的傻大粗。

汤姆逊冲锋枪的威力,在冲锋枪里头,绝对算排的上前列的。

至少比mp40,的的确确是要强上不少。

王霄的速度太快了,至少当他打完一梭子子弹,身后两小只这才算是反应过来。

等刘破虏和马剑越举枪准备射击,王霄已经开始一边更换弹夹,一边向伪军那边走过去。

刘破虏放下枪,跟在王霄后头,扭头看看马剑越。

他的眼神表达的意思,马剑越完全明白过来。

意思是在询问,为什么王霄的反应这么快,也太厉害了!

对于他的震撼,马剑越直接耸肩摊手,表示自己的不是特别的理解。

等他们来到伪军身边,检查了一遍后发现:

地上有四个伪军,他们都已经死透了,每个人身上,平均都中了四到五发子弹。

也就是说,刚刚那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

王霄都能够做出反应,把子弹准确的分配到这些伪军身上。

如果不是眼见为实的话,至少刘破虏是不敢相信的。

他发现,当大多数人,还在纠结怎么把子弹打到敌人身上的时候。

他们的少爷,已经开始更高层次的追求了。

就是这种领先,有时候会让人非常的无力。

因为追赶的人会发现,自己费尽全力,以为已经追上去的时候。

反过来却发现,对方也没有停下来过。

刘破虏还在看着地上的尸体发呆,突然肩膀被人拍了拍。

他莫名的抬起头,就看到马剑越指着前面,说:

“发什么呆啊,赶紧走吧,少爷都带人冲过去了。”

刘破虏猛地回神,这才发现,王霄已经带着战士用很快的速度进入前面的巷子。

他连忙跟着马剑越,两个人抱着枪就追了上去。

这战斗帮不上忙,已经很丢人了。

到时候,如果人再被甩掉了,那才叫做丢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