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我们肯定还要用别的办法,扩张支付宝的用户规模,拉动更多的消费场景。所以,补贴依然可能是无法完全避免的。比如,未来可能有更智能轻便的便携式设备,也可以安装支付宝,甚至还可以gps定位,那说不定我们就可以有软件,用支付宝付款叫车。
这种新业态出现的时候,让利促销、培养用户习惯的人肯定会有,但是,我们的底线就是不违法,不倾销,坚守住自己的价值观。如果哪一天,对手倾销了,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但是监管部门因为暂时证据不足,出于包容的心态,没有去惩处这些新生事物,我们也是理解的,我们说不定也会跟着去补贴。
但是,只要将来证据充分,证明这确实是不正当竞争,那么,我就会让我投资的那家跟进不正当竞争的公司自尽,当然前提是继续补贴,补到这个行业同归于尽,谁也别想活下来。我不会容忍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先做大、然后洗白上岸的存在。我不相信成王败寇、赢了就能修改游戏规则的人,那有损于我的全产业威望,太得不偿失了。”
顾鲲这番话,对所有合作伙伴的震慑,比马风刚才提的那个个例更加明显,生动。
其实,如果是有另一个重生者,就完全听得懂了。
很明显,他说的就是后世的哔哔和快哔——哔哔和快哔也好,丑团和别的外卖也好,一开始打出坐车完全不要钱、吃饭完全不要钱的时候,国家为什么那么宽容?
因为国家对新经济非常仁慈,证据不充分不会轻易打压。因为互联网新经济讲过太多“羊毛出在猪身上,就算免费也不一定会赔本”的资本故事/科技故事了。所以对方刚免费的时候,你不知道他究竟亏不亏本。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了抢夺市场、恶意低于成本倾销、扰乱市场秩序,才是不正当的。“免费”本身不能等同于“低于成本”,万一人家真是零成本的神呢。所以遇到免费就直接杀确实是不对的。
顾鲲如果直接杀,也会给人留下“顾爷仇穷鄙穷,看不得穷人有白拿的羊毛可以薅”,这是不对的。
顾鲲从来不鄙穷。
所以,如果这一世再遇上哔哔补贴出不要钱打车这种事儿,他当然也会用公事公办的经济手段商业手段解决,而非直接诉诸法律——你们赌国家在没有成本证据之前不会动手打击,那好,你们补贴我也补贴。
唯一的区别是,顾鲲用快哔补贴之后,最后收关时,他不会为了“让快哔的估值得以套现”,而允许哔哔出钱收购快哔合并。
顾鲲宁可把快哔直接自我毁灭掉,也不会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