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艾默里奇的疑问,顾鲲也不得不稍微假装推心置腹地提点回答:
“具体的,我也不好多说,这是一些法务上的窍门,值钱的商业机密。我跟你说了,你绝对不能跟其他投资人或者产业政策政客身份的人透露。”
艾默里奇:“那是当然,咱们是朋友嘛,我又没有其他政客朋友,干嘛出卖你。”
顾鲲:“vie架构呢,是我们华夏人发明出来的一种给互联网企业避税的方式,就这几个月才刚刚诞生。
你有兴趣可以去观察一家名叫搜虎的华夏新生互联网公司,他们这几个月就要接受来自硅谷的风投了,具体用的架构,是一位叫刘刚的律师发明的。
总而言之就是规避‘在华运营的互联网公司,必须注册在华夏本国’的限制,弄运营公司和技术服务公司双重嵌套,然后实际运营公司其实几乎是零利润,所有利益都输送到提供技术服务的海外公司。”
(注:刘刚这个是史实真名,这位大律师是华夏vie之父,当初搜虎新郎黄易三家的风投法务模式,都是他承办的。不过本书中不会出现这些人的剧情,以上纯科普,不侵犯任何人名誉权。)
顾鲲停顿了一下,继续解释:“我呢,也算是借鉴了这位刘律师的计策,我觉得,特效其实是最容易实现异国外包来降低工会话语权的。
目前好莱坞的导演工会和其他几个工会,不允许直接把特效制作整体打包,但我们可以通过一家海外离岸公司的特效为本土特效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然后利润都留在技术服务公司,好莱坞本地的总包方几乎零利润,也就不用交税了。
同时,我们在兰方的技术服务公司,也不会收取任何所得税,你们可以尽情地分赃,就像其他加州互联网避税大户,准备在开曼群岛、巴哈马和维尔京群岛做的那样。一年之内,我就可以说服兰方政府,把自己的高新产业税制,改造成开曼群岛那样子。但我们比开曼群岛多更多的配套。”
视觉特技公司,说到底是属于it产业的,只是为电影产业服务,所以这是最适合用互联网公司的逃税架构转移出去的。
只不过,如今才1996年,正儿八经的互联网公司都还没全部想明白这个架构呢,只有一两个头部翘楚想明白了。
所以,娱乐业那些反应迟钝的家伙,完全没有意识到这里有一个转移逃税的时机环境悄然成熟了。
既然如此,顾鲲这个重生者凭什么不能喝第一口利润,为自己的文旅大业铺路呢。
至于他将来为兰方拉到一个特效影城,就算没有税收上的利益,也可以从旅游业和城市名片上捞回来。
就好比21世纪后,曰本人在关西的旅游业萧条成啥样了,大阪都得靠一个环球影城撑回来一些门面。对顾鲲来说,这样的交易绝对是赚的。
当然,区区一个艾默里奇,带动效果还是有限,但路都是一步一步走的,顾鲲完全可以指望这个突破口,渐渐把一群“郭德纲型”不容于好莱坞传统圈子的特效炫技派导演拉到他那儿取景、外包特效和大场面道具。
至于那些相对风雅的文艺逼,顾鲲肯定是绝对指望不上的,他们爱留好莱坞就继续留好莱坞好了。
在顾鲲眼里,这些文艺逼也就是个半吊子,他们看不上炫技媚俗派,可惜本身也没见的多高雅,真要高雅艺术家你去混欧洲三大电影节啊,去法国德国意呆利拍啊,来什么好莱坞。
都来了好莱坞了,就不要端着脸了,要俗就俗到底。到了窑子里还装清倌人,像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