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夜袭(中)

大明长歌 酒徒 2105 字 6个月前

“能投奔到这小子麾下,对海客来说,也许同样是一种福气!”猛然间,目光换了个角度,史世用再度轻轻点头。

抬手揉了下眼睛,他从甲板上捡起被李彤不小心丢下的铜葫芦,打着哈欠,晃晃悠悠走下了船舱。

作为一个老资格锦衣卫,既然发现了关叔等人的海客身份,他理应有所动作。不过,如果今天喝多了,就情有可原了。好在那小子有个好媳妇,怕他被江风冻坏了身体,

临行之前,居然给他灌了满满一大葫芦药酒。好在那小子酒量差,到现在为止,还没动上几口。

喝了酒的人,很容易入睡。才将铜葫芦里的酒偷喝了一小半儿,史世用就酣然入梦。正梦见自己从朝鲜返回,身着御赐的麒麟服,腰挎御赐的雁翎刀,接受大明皇帝的嘉勉。忽然间,船身晃了晃,耳畔的风浪声戛然而止。

“啊呀,老子居然真的自己把自己给灌醉了!”史世用翻身坐起,将酒葫芦放稳,随即将手探向挂在仓壁上的盔甲。

隔仓的门被人从外边轻轻推开,他麾下的两名锦衣卫,举着蜡烛快步走入。昏黄的烛光,迅速洒满了狭窄的隔仓。也照亮了他酡红色的面孔和明澈的眼睛。

“佥事,船靠岸了。”一名唤做牛秀的锦衣卫放下蜡烛,轻手轻脚取来皮甲和皮盔,伺候他顶盔掼甲。

“船直接从水上抵达了龙山脚下,比原来预计的,节省了至少一个时辰。”另外一名唤做冯武的锦衣卫,带着几分钦佩补充。“山上的驿站里,有灯光。应该是有倭寇驻扎。但是,倭寇肯定没发现咱们,甚至想都想不到,有人居然敢在这种天气里连夜渡江!”

“不要叫我佥事,叫我东家!”史世用皱了皱眉,轻声强调。“咱们不是过来帮忙的,是搭顺风船,明天一早返回朝鲜王京的。”

“是,东家!”两名锦衣卫同时点头,随即,又先后失望地追问,“您,您老这次不准备出手?”

“东家,咱们真的只看热闹,不帮忙?”

“不帮!”史世用摇了摇头,回答声非常坚定,“咱们是锦衣卫,能少露脸就少露脸儿。更何况,阵前厮杀,也不是咱们所长。”

看出两个下属脸上的失望,他笑了笑,继续补充:“你们两个想要战功,等会拿下了龙山驿,老夫舍了脸面,让李参将分几颗人头,记在你们名下就是。反正他最近也用不上,送谁都是送!”

“谢东家!”牛秀和冯武两个喜出望外,齐齐拱手。

锦衣卫虽然权力巨大,并且深受皇帝信任,但是,官职升迁的体系,却与文官和武将,都大不相同。所以,有些人熬一辈子,顶多熬到百户。有些人甚至连百户袍服都穿不上,从入行一直干到除役回家,也只能被人尊称一声“指挥”。(注1:指挥,不是指挥使。只要是锦衣卫,都

可以被称为指挥,不需要任何官职。)

而如果有敌人的首级做凭据,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特别是对于专门刺探监督周边诸国的北镇抚司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原本难以衡量的功劳,忽然就有了实际参照。而参照军中记功方式,百总以下,几乎一颗就是一级。锦衣卫升职条件再苛刻,与上司一道刺探得了敌军的关键机密,并且舍命为前线将士助战,还每人上缴了五六颗敌军首级,也足以让二人一跃成为总旗。

“不用谢,你们应该得的。”史世用也是从底层一级级爬起来的,知道两个年青下属的艰难,笑了笑,轻轻摆手。“没有你们,李参将也没机会出此奇招。”

到现在,他已经不认为李彤是单纯的冒险了。既然是奇袭,最关键的要素就是突然性。至于兵力多少,反而在其次。并且有那帮海客帮忙,即便今夜不能得手,大伙上船撤回北岸,也是轻而易举之事。根本不可能遇到全军覆没的风险。

既然没有多少风险,他就不想再跟年青人抢风头。所以好整以暇地收拾齐整之后,才提着万历皇帝赐给自己的雁翎刀,大步走上了甲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