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不!他要是前世的他还好,可他过了奈何桥已经忘记了她。

对她的态度并不比对待旁余的陌生人有多好。

她祝未央是有多欠,才非要那么没皮没脸的扒着他?

这么想着,又是两晚过去,梦魇没散,她脚踝的伤却终于养好能下地走路。

于是第二天一早,她便早起给自己梳了个麻花辫,将那央着她妈为她洗了一遍带着皂角香气的布拉吉穿在了身上。

收拾好一切时,老祝家的灶火不过刚刚熄灭,走入灶房她站到吴采菊身后,她问:“妈,我这么穿美吗?”

吴采菊转身,眼睛眨巴了眨巴,“乖乖,美!”

“那合适吗?”

“合适,有啥不合适的!咱老祝家名号在那摆着,谁敢议论你老娘撕烂他的嘴,谁敢盯着你不停看老娘戳瞎他们的眼!再不穿天气就冷了,想穿都穿不出门。而且你今儿不是要去扫盲班考啥试吗?又不上工。穿,就这么穿!”

这么穿让村里那些崽子们知道他们没一个能配得上你的!

吴采菊的打算未央并不知道,但是她穿着这么身衣服走进正厅和早起的老祝家人一起吃早饭时,她几个哥哥却看呆了。

张婵娟则看的眼刀子险些就要控制不住飞出来了。

这身衣服好看是好看,但是特别挑身材,她穿着有点崩腰上的肉,所以在未央挑到这件九成新的衣服时,她才没有拒绝。

没想到崩她肉的衣服换到了祝未央身上却仿佛像是量身定做的一般,黑白配色跟祝未央那黝黑的麻花辫正好相衬,把祝未央衬得纯的不得了。

凭什么?

这句话不止张婵娟想问,已然修复好心情投入到广阔农村建设中的付瑶也想问。

未央要去的扫盲班需要经过村里的农田,老祝家又各个都是懒汉,每天都是掐着点去上工的。

于是当未央跟着哥嫂爹娘们走到田垄草畔之时,田地间已然洋洋洒洒站满了村民与知青。

殷厉原本双手环胸,坐在田地上假寐等待队长开工的指令,便听到身旁的男知青道:“我的妈!肘子、肘子,快瞅,太他妈美了吧!”

男知青身旁那外号名叫肘子的人原本还有些不耐烦,嘟囔了一句,“啥呀?”

然而下一秒,声音也变得激动了起来,“我的爹呀,祝未央!”

祝未央?

殷厉撑开了眼。

那时候万里晴空,天光正好。

她不知在说些什么,搀着身旁的老太太时白皙的小脸上皆是笑容。

往下看去,在看到那黑白相间的裙子将她紧俏的腰身包裹的纤弱楚腰,裙身截止的位置以下那细嫩的脚踝时。

殷厉眯了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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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秀:???魔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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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秀:???摄政王!!

她退休的第三个礼拜,一个手捧保温杯的老爷子坐着劳斯莱斯敲开了她家大门,“秀秀,我终于找到你了!”

甄秀:???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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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她那本该早早出事的死鬼老公突然拦住了她。

甄秀:“…你你你……”

死鬼丈夫面容冷冽,“是你吗,孤的秀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