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背后站的可是玉剑山庄,你以为雷大哥会为了你跟玉剑山庄翻脸吗?不自量力!认命吧。你这一辈子注定要被我踩在脚下,安分守己,我还能留你一条命,奢求不该得到的,只会生不如死。”胡蝶得意洋洋道。

胡媚心如死灰,缠绵病榻,恨不得随孩子离开这个残酷的人世。

她一直以为是胡蝶杀了她的孩子,忽地有一日,雷尊新纳的月姨娘却告诉她,她一直恨错人了——

不是胡蝶,而是雷尊。

雷尊不知何时发现,胡媚的血肉竟然能克制五毒教的蛊虫,大喜过望。

雷尊想要打败五毒教,想要登上武林盟主之位,可他舍不得动胡媚,只好对胡媚的孩子下手。

雷尊给这解蛊的血肉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肉人参”。

在月姨娘的帮助下,胡媚偷溜进雷尊书房密室,看到被浸泡在药水缸中、手臂被片成骨架子的“肉人参”的那一瞬间,胡媚疯了。

胡媚懦弱了一辈子,听话了一辈子,安分守己了一辈子,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可以践踏她。她这一生只反抗过三次——

第一次,在她八岁那年,她跪求父亲约束长姐不要再欺负她,父亲说这是姐妹间的玩闹。

第二次,在她十六岁那年,她哀求雷尊不要纳她做小,雷尊信誓旦旦说会保护好她。

第三次,在她二十岁那年,这次,她谁也没求。

她杀人了。

四个。

前三个是她的孩子,她用这双看似柔弱无力的手,生生掐死了他们。

最后一个是她自己,一头撞死在孩子身边,死的时候,脸上带着解脱的笑容。

【可怜的女人啊,如果神明许你一个心愿,你想要什么?守护,或者毁灭?】

【心愿?我可以说“不”吗?】

【我不想挨打,不想爬床,不想做小,不想陪葬,不想生孩子,更不想让孩子当什么肉人参!】

【就这么简单?】

【你能帮我吗?】

【当然可以,我就是为你而来的。】

寒冬腊月,天寒地冻,棠越着一身单衣,赤/裸着双足,提着小篮子在梅花林中采初雪。

天气很冷,扑面的寒风带着刺骨的寒意,棠越冻得脸色发青,踩在雪中的双足早已经失去了知觉。

棠越抬起头,望着一树红梅。

昨夜玉剑山庄下过一场小雪,今晨残雪未消,盛在红艳的梅花盏中,衬着黄玉般的花蕊,寒香浸骨,风雅无双。

她举起手,指尖离枝头那朵盛雪的梅盏尚有半尺距离。踮起脚尖,还是够不着。

棠越微微蹙起眉头,屈膝一跳,纤细的手指揪住那一朵梅花。棠越脸上露出一个欢喜的笑容,可这笑容还没完全绽放,便化成了惊恐——落地时脚下一滑,棠越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朝地上摔去。

棠越小小惊呼一声,下意识闭上眼睛。

下一瞬间,她腰间一紧,天旋地转,一个温暖的怀抱裹住了她。

棠越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双眸潋滟水光,柔得让人移不开眼。

撞见那人眼中毫不掩饰的惊艳,棠越难为情地低下头,苍白的脸上忽地涌起潮红,平添三分艳色。

那人看她的目光更加炙热了。

眼前这人名唤雷尊,没错,就是胡蝶和胡媚这对姐妹花的渣男丈夫,霹雳堂堂主雷尊。

这雷尊体格健壮,长相硬朗,气质成熟稳重,眉宇间自有一股常人难以企及的坚毅与刚强之气,看上去让人很有安全感。

他的长相在武林中很占便宜,一副标准的正道大侠的模样,武林同道初一见他,还没交谈心中便就先对他升起几分好感与信任。

只可惜是个人面兽心的垃圾,瞧瞧他干的那些事情——猥/亵、强/奸、出轨、囚禁、虐杀……

比邪门歪道还邪门歪道。

【这垃圾也能当上武林盟主?啧,这武林吃枣药丸。】识海之中,棠越鄙夷道。

胡媚那一世,在胡媚死的那一年,雷尊凭借手中三年来积攒的肉人参,顺利联合同道剿灭五毒教,在武林中声望一举达到巅峰,顺理成章地当上武林盟主,走上人生巅峰。

然后,胡媚忌日那天,他悄摸摸地让胡蝶“病死”。

“媚儿,我说过,没有人能欺负你。所有伤害过你的人,我都杀了,你开心吗?”在胡媚坟前,雷尊灌了自己一坛烈酒,灌了个伶仃大醉。

【他这叫痴情吧?】系统099问道。

胡蝶死后,雷尊将胡媚扶正,迁坟入雷家祖坟,还将胡媚的牌位摆在自己房间,日夜相对。几十年来,一直如此。他活到了九十岁,却一直没有续娶。多少名门正派想要将自家最优秀的女儿嫁入雷家,这些姑娘有的貌美倾城,有的武艺无双,有的家世显赫,有的贤名远扬,雷尊不假辞色,一一拒绝。武林中的女侠们对胡媚都甚为羡慕,渴盼着自己也能遇上这么一个痴情专一的好丈夫才好。

【是啊,他的正妻只有胡媚一个,可小妾一直没少过。七老八十时还纳了一房年轻娇妾,十八新娘八十郎,一树梨花压海棠。真是令人感动的深情啊!】

棠越撇嘴嘲讽道:【不过是感动自己罢了。他若真爱胡媚,早前干嘛去了?况且,欺负胡媚最狠的,不就是他自己吗?】真要为胡媚报仇,他怎么不自杀?

【他快死的时候,逼柔弱娇妾来陪葬;胡媚死了,他一坛好酒葬情深,而后酒照喝,肉照吃,女人照玩,儿子照生。男人啊——】

回到现在,梅林采雪是胡媚和雷尊相遇的契机,这年,胡媚十五岁,雷尊二十二岁。

相比起七年后当上武林盟主后的深沉莫测,如今的雷尊明显稚嫩不少,还不懂得如何隐藏自己的心思,喜就是喜,怒就是怒,欲/望就是欲/望,就如现在他看棠越的眼神,炙热得都能消融积雪了!

胡媚的皮相无疑是美的,但她的美与她的名字搭不上边。她的美丽,不是带着侵略性的明艳美,而是柔弱的、无依的、像是海面上漂浮着的泡沫,晶莹静谧的美丽,同时也是不堪一击的美丽,仿佛只要一阵风就能将她吹散。这种美丽,让男人趋之若鹜,想要珍藏保护起来,也让女人恨之入骨,恨不得狠狠划花她的脸!

“你、你……手……”棠越学着胡媚怯弱如小白兔的样子,低着头结结巴巴道,雪白的耳朵适时地通红一片。

雷尊这才从惊艳中醒过神来,轻轻放开棠越。

棠越后退两步,蹲下/身捡起掉在地上的小篮子,看着散落一地的红梅残雪,棠越眼眶瞬间红了。

雷尊一直盯着棠越不放,顺着棠越的动作,他的视线落到了地上——

他看到了棠越的双足。

棠越没有穿鞋子,一双小巧玲珑的玉足踩在雪地里,足背拱起,十只脚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一串精致的玉铃,精致秀美,分外可爱。可惜双足泛着受冻后的淡淡青紫色,破坏了这份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