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问题不大,我马上就打120急救。
你帮个忙,我弄死了个人,估摸着前脚刚进医院后脚警察就该抓我回局子了。
你……帮我给弄出来。”
“行,你先稳住伤势,我很快就到。”
十一已经迅速的出了房门,很快,就奔着楼下走去。
他的眼皮不由得跳了那么几下,直觉告诉他,这件事可能远远没有李正说的那样简单。
——
而就另外一边,李正已经挂掉了十一的电话。
他打开手机相册,微笑的看着里面那一张年代久远的全家福,照片里,女儿彩彩和自己的妻子都笑的很甜。
十一又翻了几张以前的照片,笑着笑着,就变成了苦笑。
因为他翻到了一张自己和十一的合影。
这是两年前自己和十一出远门执行任务时拍的,那次的目的地是一座大山。
两人攀上山顶之际,李正为了留个纪念,就和十一拍了一张。
照片里的李正笑的大大咧咧的,中午吃的罐头菜叶都还在门牙上。
而十一则是面无表情的扭头看着另一边的地上,同时敷衍的做出一个v字手势。
十一目光所即的那个地方没有被拍进照片,但李正依稀记得,当时的那里正趴着一只流浪的小狗。
正在吃十一给的面包。
小狗是十一在路途中捡的,后来被两人找到了主人家,那是一家山里的农户。
从小狗见到那家的孤寡老奶奶拼命嚎叫和摇尾巴的情况来看,老奶奶说她是这狗的主人,似乎也并没错。
——
一时间,思绪万千,脑中想起了以往的种种过往。
李正的心里就不禁有些惆怅,再然后就是苦笑,笑容有些勉强,更是有些苦涩。
他退出手机的相册功能,然后,给急救中心打了电话。
可当对方问他在什么地方时,李正却也还是说:
“花北路1号站点。”
站点的真正目的是7号,但因为掉漆和小孩子恶作剧的关系,看起来就像是11号。
但李正不能直接说是11号,作为组织一员的他,是绝对不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连小孩恶作剧的“1”都看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