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江蜜当即就拒绝了原主这神经病一般的想法,她是喜欢原主的脸、原主的身份、原主的钱、原主的孩子,但她并不是求着要来到原主这一副身体的好吗?
她在末世那边也曾有自己的生活重心,也有自己所留恋的人或事。在穿越后的好久,她才安慰自己,幸亏父母并不是只有自己这一个孩子,不然自己魂归异世了,他们该有多伤心啊。
而且她自问打从她穿书以后,并没有亏待原主的身体,每天努力保养,勤奋泡澡,没有丢她白富美的面子不说还将自己当成了孩子们的亲妈,对星星和芙芙宝贝的不得了。
原主凭什么以施舍的口吻向她提出这样过分的条件?原主喜欢那样式的文弱书生,她喜欢的则是翘/屁猛男好吗?
原主原本坚持己见,后来见她破罐子破摔的直接了当的说不如让她重新回到末世好了,不知为何竟终于松口,说是只要保证傅铮幸福,就愿意将一切留给她。而她在末世的身体其实早就已经被火化,彻底回不去了。
江蜜能怎么办?江蜜很绝望,可接着她便醒了。
不过没想到的是,她问出这个问题后,江百万的回答却并非点头,而是摇头,“不是傅铮,是谢家那小子。”
江蜜诧异,“谢时寒?”
这又是什么情况,黄鼠狼给鸡拜年,男主真的想要喜当爹想疯了,所以才对她这个孩他妈分外关怀?
江百万依旧摇头,“不是谢时寒,是谢池。”
江蜜瞪大了眼。
那个腿长两米八,雄性荷尔蒙贼重的孩他亲爹?
江蜜正想询问是不是她所想的那个谢池,就听江百万又说,“不过不知道什么情况,他抱着你把你送到医院后,还没走出病房,自己就也昏倒了,这会儿正住在你隔壁病房输液,等他醒了你记得去看看他,但是跟他交往的事还是免了吧,这小伙刚刚脱离植物人状态就又一次晕倒,未来指不定是个什么样的病秧子,配不上你。”
此时此刻,病秧子.谢池虽将脑袋蒙在被中睡大觉。
然而借着被子缝隙间传来的微弱的光,他盯着近在咫尺的小胖手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才不得不承认,他又一次……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这一次明明没有接触到江星星的身体啊!
与此同时,他的脑中出现一道稚嫩的奶气声音,“叔叔,叔叔,你说的江星星是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父子初相见,多么令人感天动地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