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死罪可免

魔法朋克 任秋溟 1291 字 6个月前

“嗯。”轩轶点了点头。

“我想看看你的脸。”妖妖指了指自己戴着面具的那半边脸。

轩轶笑了笑:“那有什么好看的?”

妖妖看着对方,没有说话。

轩轶耸肩,然后伸出手取下脸上的黑色皮革面具。

只见男孩的面具之下是血肉翻卷的半张狰狞面孔,它们是被粗糙的刀具所留下来的创口,可是很奇怪的并没有结痂,而是尚且向外流着泛黄的脓液。

但是轩轶那张干净好看的脸上却带着淡淡的微笑,望着对方:“你看,没有什么没好看的对吧。”

妖妖咬了咬嘴唇,然后上前试图伸手触摸,轩轶后退一步,避开了对方的手,话语平静:“别碰,有毒。”

是的,有毒。

以轩轶身怀霓凰之血的治愈速度,没道理这样的刀伤会在他脸上停留这么久,要知道,轩轶曾经受过无数次比这还要严重千百倍的伤,可是最后在男孩身上连伤疤都没有留下。

只有当轩轶自己给自己上的药是单纯的毒药时候,这些伤口才会固执地留在脸上,已达到他想要借此隐瞒自己是暗星第一逃犯的身份。

“我现在已经很喜欢你了。”妖妖轻轻说道:“为什么你还留着这些伤口呢?”

当初那个雪夜,面对完全不信任自己的女孩,轩轶用了这种最简单又最决绝的方式赢得了对方的信任,可是在那之后,这些伤口一直停留在他的脸上,再也没有消失过。

原本妖妖以为轩轶就像很多人那样,会在脸上留下永不愈合的疤痕,可是现在她已经清楚了,轩轶明明可以轻易消除这些伤口的。

可是它们一直都还在。

“因为它们还有在的理由。”轩轶微笑说道:“或者说,当你可以在世人面前摘下面具的时候,我也便可以了。”

“否则的话,我们走出门去,就你一个人这样,还是会有很多人指指点点的。”

“至于现在。”少年侧头笑道,笑容柔和,哪怕他的那半张脸上有些伤口已经可以看到森森白骨。

妖妖一点都不感觉可怕。

“他们或许会认为是因为我你才戴上面具的啊。”

“毕竟。”

“我们是搭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