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丧家之犬

魔法朋克 任秋溟 1236 字 6个月前

轩轶没有回答,他只是伸出手,轻轻揉乱女孩柔软的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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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在路旁静静停了下来,轩轶率先走下车,然后伸手握住女孩的手,扶着她背着那张重重的龟壳走了下来。

路旁的路灯悠悠闪烁,将少年的影子拉得很长,妖妖走下车,晚风将她的短发拉起,露出耳边一点没有被掩盖住的溃烂痕迹,妖妖咬了咬嘴唇,抬起手将那里的头发理顺。

轩轶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淡淡道:“我们走吧。”

妖妖点了点头。

兰阴城并不大,只是一座不到百万的“小”城市,轩轶和妖妖踩着路灯下的影子,在变长又变短的节奏中,走向了轩轶租住的公寓。

不过这一次,距离公寓还有几百米的距离,就听到了那里的嘈杂声,只见远处灯光雪亮,赵叔正在门口手持着一柄兰叶帝国的制式军刀,与十来个汉子对峙着。

轩轶皱了皱眉头,身后将妖妖拉到了自己的身后,然后一步步向着那里走去。

赵叔名叫赵东,是兰叶帝国第三军团的退役军人,平生最值得夸耀的当年勇就是差十分被选入兰叶第九军团,要知道,兰叶第九军团有自己的驻地和兵源,出于对兰叶帝国的尊敬和彼此至少颜面上的和谐,很少去驻地之外招兵。

但是第九军团名声在外,是无数兰叶军人梦寐以求想要加入的地方,所以每年都会有一个帝国军团得到一个连的交流名额,交流的便是前往第九军团受训服役的资格,能够有幸得到这个名额的毫无疑问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又因为人数极少,无伤大局,所以帝国军部便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赵叔虽然说没有最后去成第九军团,甚至说这个只差十分都有吹牛的嫌疑在里面,但是吹牛归吹牛,至少有一点可以笃定的,那就是赵叔在参军的时候素质定然不低,至少说有入围这个选拔的能力。

不过眼下赵叔当然好汉不复当年勇了,在一次任务中,他所在的小队遇了袭击,他奋勇作战保住了几名战友的性命,但是自己却被伤到了大腿骨,从此走路便有些一瘸一拐。军队不养闲人,却养功臣,只是赵叔却不想当这个闲人,便上了报告要求退役,几封报告过后,上司磨不过他,最后还是准了。

退役之后,赵叔便回到了故乡,用退伍金和抚恤的款子买下了这间三层的联排公寓,他腿脚不便,干不了什么体力劳动,又除了杀人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所以便收收租金,安安稳稳做寓公的生活,不过他的性子依然如同烈火一般,兰叶帝国的军人地位又高,所以喜欢打抱不平,邻里有事也都喜欢找他调解。

只是眼下,情况似乎又稍有不同。

轩轶已经走到了近前,轻声发问:“赵叔,出什么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