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大腿

魔法朋克 任秋溟 1245 字 6个月前

轩一的回答出乎了椒月所有的预料。

他说:“星淮南是谁?”

椒月有些惊讶地看了轩一一眼,就好像他说太阳明天几点升起,然后她才用力击掌,用力大笑:“有意思,有意思,你不认识星淮南,却能够请动那个怪物,真是太有意思了。”

轩一没有笑,他只是静静思索了一下,酒精并没有扰乱这个少年的思考认知能力:“鸠三的家长便是星淮南吗?”

椒月思考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我有点搞不懂鸠三明明有着星淮南这样的家长,为什么还会亲身到我的舞台上给我跳舞。”..

给你跳舞的人目前除了我都已经死了。

轩一默默在心中吐槽着,然后回答道:“星淮南并不能帮助她摆脱我们的宿命,即使贵为行走的您,也不可以。”

“家长与孩子之间必然会有一个人死去,如果家长不死,那么便是孩子死。”

“如果孩子活着,那么家长便要死去。”

“比如以您的能力,如果想的话当然可以将我带出星城,不受任何惩罚的将我带出去。”

“但是您无论如何都带不走我的姐姐,星城最多只允许你带出一个,即使您用非常的手段将我和姐姐都救出去,那么接下来就是无穷无尽的追杀,直到我与姐姐一个人死去为止。”

“真是有趣啊。”椒月侧头说道:“不是你提醒我都快忘记暗星这个古老的规矩了。”

“那么说的话。”椒月看着轩一,浅蓝色的眼睛中波光明亮:“你之所以想参加千星试,并不是奢望行走的地位与权力,只是为了救你姐姐了?”

轩一猛然绷紧身体,眼神中露出受伤猛兽一般的目光。

或许是方才那顿饭吃的过于安详惬意,让他竟然忘了对面这个有着和钱樱相同相貌的人并不是钱樱,而是当世最尊贵的那几位行走中间的一位。

偏偏她的格物能力还分别是察言观色和心理感知。

如果轩一此时手里有枪的话,他一定已经向对方拔枪而向。

可是他如今手里非但没枪,更完全不是对方的对手。

椒月看着轩一的神态,不由侧头笑了笑:“安了安了。我对你的小心思不感兴趣,你是不是为了救你家姐姐也和我无关。”

“就像我不会透露是你杀了星鹤渡那样,我也不会告诉别人你想当星城行走只是为了这个荒诞滑稽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