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朱标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就算是做了准备,即使是甘愿赴死,痛苦又怎么能避免呢?问题还是那样的问题,不会因为态度而有什么改变。
他有点烦躁,伸手也从地上捡了一块糖吃,吃着吃着,想到这是白鼠的喜糖,就觉得别扭,靠在椅背上的身体坐直了一点,复又重新靠回去。
朱标开始思考,开始劝说自己。
这是一个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的时代,如果他非要去管这些杂事,那么帅府里每天杀的鸡、仆从每天从角落里拿出来的被捕鼠笼捉住的老鼠,难道他也要管么。
除非去做和尚,要不然怎么会不吃肉。
就算吃素,这可是个连植物也能成精,诞生思想的世界。
人的事情朱标尚且没有资格去管,还要向他的父亲去学习,贸然管妖怪的事,能有什么好下场?
长孙万贯那里已经谈好了价钱,他付了一半的订金给老板,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便信步走到朱标身侧来,悄悄观察他的神色。
“公子,那只白老鼠要嫁给谁,您知道吗?”
“一只猫。”朱标坐在椅上,目光凝视着送亲的队伍。
“猫?”长孙万贯似乎对这个名词特别敏感,瞪大眼睛,重复了一遍后又问道,“哪里的猫?是不是钟山后面的猫?”
“你认识?”
长孙万贯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整张脸都开始发红,把牙咬的咯吱作响,一双手攥紧成拳,冷笑道:“何止是认识,那只猫,我和它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凡让我抓住它,我一定剁了它的爪,拔了它的牙,把它淹死在茅厕里……”
后面的话越来越离谱,他的表现也越来越奇怪而不理智,朱标赶紧打断他,追问道:“你和它有什么仇?”
“它抢了我的钱!全部的钱!一分都没给我留!”
“妖怪抢钱?不至于吧?”朱标扭回头去。
“怎么不至于?它不伤我的性命,偏偏要夺我的钱财,实在是奇耻大辱!”
看他的样子,那只猫妖要是杀了他,他倒还不至于这么生气。
长孙万贯继续道:“您不知道,后来我是一路要饭要到应天来的,差一点就饿死了,如果不是碰巧遇上吴大人,查明了凭证,现在早就是腐尸一具。”
——他和老朱同志竟然还意外有了共同语言。
“这几天我四处打听,发现这只猫是个惯犯,到处打劫,不论是猎户,还是农夫,又或者是路过的商队,没有一个能逃过它的毒爪。”
朱标道:“听你说的话,这只猫妖很有意思,不吃人肉,也不吸精气和阳气,只要……”
话说到一半,他就闭上了嘴。因为他突然想到刘老须前几天来找自己时说过的话,那个时候它告诉自己,如果不能把女儿嫁出去,猫妖就会吃掉它半个鼠国的老鼠。
可是从长孙万贯这里的消息来看,猫妖喜欢的明明是钱,连众灵之长的人它都看不上,没吃过一个,又怎么会看得起老鼠。
刘老须送给自己的那袋财宝,会不会才是猫想要的东西?
朱标霍然起身,吓了长孙万贯一跳。
店里面正在吃糖豆的老板被吓了一跳的长孙万贯吓了一跳,一颗糖梗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卡得正牢,于是立刻抛下手中的算盘,两只胖手猛拍自己的胸膛,好求自己别被噎死。
长街上的队伍已经消失了,在街上巡游一圈后,老鼠们达成了自己的目的,早就以飞快的速度向着钟山后猫妖的地盘遁去,争取要多给洞房留点时间。
“走。”
“去哪里?”
“去钟山!”
“什么?”长孙万贯匆匆忙忙和老板一拱手,连忙跟着朱标挤进人群里。
朱标快步在铺户里穿梭,凭着上次和朱元璋出来时记住的路线,登上几座小桥,顺着石板路找到一户做小本买卖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