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记住了?”
“记住了,记住了!”
“那就走吧,地方说远不远,等你回来,我请你去酒楼吃顿好的。”
有这个承诺,蓝玉精神许多。吃什么倒不重要,他享受的是朱标看重的态度,那种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很好,尤其是朱标的地位比他要高,蓝玉能清楚地认识到朱标并不像别人一样图他什么。
“走吧,出城去。”
今年朱元璋如愿称了王,小明王的存在更显得如鲠在喉,尤其是快要过年了,他若是还在,少不了一番大费周章的祭拜与作秀,正好,滁州的宫殿终于竣工,满朝上下都想着赶紧将人送走,连干油漆的时间都不想考虑。朱元璋这时候又不在应天了,恭送小明王的任务落在朱标头上,朱标安排蓝玉护卫,自己则是领着文武百官在城门送行。
礼数做全总是没问题的,起码让别人抓不出把柄来。
暂时禁止正门处百姓的通行,所有人都准时抵达,经过繁琐的仪式后,韩林儿就要出发了。
送出一段距离后,天上又开始向下飞雪。
蓝玉策马走在朱标身后,落他半个位置,两人身下马的马蹄声交错响着,咯哒咯哒清脆动听。
“瑞雪兆丰年,真是喜气。”
朱标嗯了一声,目光黏在车架顶上,黄色的车顶慢慢被雪花覆盖,每隔一段时间,就白一分,每离应天城远一寸,就冷一点。
“您看什么呢?”蓝玉问道,“喜欢这车?我家里也有差不多的,给您送去。”
朱标哭笑不得。这车是皇帝坐的,说他喜欢什么意思?老子还没当上皇帝呢,儿子就想当了?再说自己家里有,难道王府没有吗?一是显得傲气凌人,施舍一般,二是显得好像贪墨了许多军款。
一句话足够被参十几回,偏偏还真的是好意。
也亏得是朱标懂他,回头看了一眼队伍,见没人听见,骂道:“以后不准说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