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白衣翩翩,在这冷寂的暗道里格格不入。
他身上的冷香清新脱俗,淡雅若清风雅竹。
生来就应该不慕名利,淡然洒脱地逍遥于此间天地。
这是他喜欢的人啊,怎么会认不出?
这些年,他一步步把自己逼到绝境,其实也不过是一腔执念。
为了百里风华,他杀戮很重,凡是让他微微皱眉。
或是缠着他,跟他走太近的人,他都会在暗地里把人弄死。
他魔怔一般地喜欢着这个男人。
他的风华无与伦比,生来就应该得到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
而他,纵然是堕落到地狱变成恶鬼,他也要守护他的这一份纯白。
因为百里风华,就该人如其名。
他永远忘不了高中时见到他的那一面。
他本以为自己会喜欢一个可爱清纯的姑娘。
可是自从见到了他,他才知道,有的感觉……无关性别!
灵魂的磁场,是很奇妙的东西,见到他的那一秒。
仿佛时间停滞,仿佛天地都失去了色彩。
只有那一抹月白身影,遗世独立,成就那处翩然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