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醉了不是闹就是睡,她倒好,卖萌!把二十几年没卖过来的萌一股脑倒出来,简直犯规。
也就时医生脾气好,哄着她乖乖别动。
姜九笙哪会真不动,踉踉跄跄扭来扭去,非常固执地问:“时瑾,要我现在给你签名吗?”
时瑾拍拍她的头:“嗯,我们回去签。”然后姜九笙乖了,他回头对莫冰说,“路上小心。”
然后,时瑾半是抱着半是扶着姜九笙往小区七栋走,姜博美走在前面领路,时不时汪汪两句。
莫冰:“……”
看起来很顺其自然,可就是哪不对的样子,那一家三口的既视感奇怪得不行。
姜九笙温温软软的烟酒嗓,低低的,带着气泡音:“时瑾,你喜欢我唱歌吗?”
“嗯,喜欢。”
“那我给你唱。”
她清了清嗓子,唱了几句缓缓的民谣,莫冰听出来了,是新专辑的主打歌,一首爱情民谣,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写爱情的歌,很有触动感。
最后微微沙哑的嗓子,在夜里,格外动人。
只是,她只唱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问时瑾:“好听吗?”眨巴着眼睛,像个等待夸赞的小孩子。
时瑾浅浅地笑:“好听。”
她眼睛弯弯,像天边星辰环绕的新月,专注地看着时瑾,问他:“时瑾,你明天也当我粉丝好吗?”
“好。”
“你以后天天都要当我粉丝。”
“嗯。”
姜九笙开心地哼了几句调,满足地说:“那我天天给你粉丝福利。”
“好。”
她笑得特别开心:“那手给我摸。”
时瑾用一只手抱着她,递上另一只手。
她一把抱住,亲了一口他手心,然后把脸埋进去,可劲儿蹭蹭:“我最最最喜欢你的手了。”
------题外话------
喜欢的话帮忙推荐给书友哈
推荐票走一波,送总裁上榜!
最后,是酒量最好的姜九笙醉了,宇文冲锋和谢荡都没敢多喝,因为她太贪杯,一直在喝,她定会醉,他们默契地都选择清醒。
其实,姜九笙酒量很好,极少会醉,可以说千杯不醉,可到底架不住这酒庄的万千佳酿,喝了八九分醺,她平时性子静,若是醉了,反差会很大。
宇文冲锋和谢荡都见过她醉酒的样子,所以才没敢跟着多喝。
姜九笙走路已经是曲线了,一弯眸子微醺,三分迷离七分水雾,她走不了直线,便干脆蹲下了,抬头说:“荡荡,你背我回去。”
她一喝多就喊他荡荡,跟他老子一样!
谢荡抬手把她头发揉成一团糟,蹲在她面前:“欠你了,祖宗!”
姜九笙刚趴上去,又把谢荡推开,她手劲儿大,差点没把谢荡给推趴下了。
“不要背了。”她蹲着,抱着膝盖,耷拉着脑袋像只大型的狗狗,嘟囔着说,“你们俩,我要你们俩抬我。”
宇文冲锋:“我不抬。”
谢荡:“我也不抬。”
掉价!
地上蹲的那个,已经迷糊了,半点平时的冷清淡薄都没有,软软萌萌的,愣愣地眨巴了好久的眼睛,然后眼皮耷拉,身子往后一倒,她要睡这。
谢荡慌手忙脚地赶紧拉住她。
姜九笙眼皮都不睁:“抬我。”
平时那么淡漠随性的人,怎么一喝醉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在她不常醉酒,这世间能让她姜九笙卸下防备肆无忌惮贪杯的人,不多,谢荡算一个,宇文冲锋算一个。
他们三人的关系很奇怪,谈不上亲密,可到底不同于寻常。
莫冰曾这么定义过他们三个,宇文冲锋是可以为了姜九笙犯罪的人,谢荡却是可以给她顶罪的那一个,而姜九笙呢,一定是去劫狱的那一个,虽然夸张,可认真算起来,像那么一回事,不用涉及爱情这么复杂的层面,无关风月,就是信任而已。
最后,当然还是抬了,两个大男人,一人抬着一边,怕摔着她,弓腰驼背,别提多狼狈。
她倒好,挥挥打着石膏的手:“别晃,我不舒服。”
娘的,祖宗啊!
谢荡甩了甩滴到下巴的汗,磨了磨后槽牙:“姜九笙,你以后再喝醉试试,我要管你我就是孙子!”
“谢荡,”宇文冲锋提醒,“你别抬她手,她手还没好。”
“哦。”他赶紧换了个姿势。
姜九笙是艺人,又喝大了,谢荡与宇文冲锋自然不能送她回去,是莫冰来接她的。
莫冰是知道的,姜九笙喝醉了,会卖萌,特别难搞,比如……
她刚把车窗摇下去,一回头,姜九笙就没在座位了,找了一番才发现她正蹲边角里,低着个头一动不动,莫冰就问她:“你蹲那里做什么?”
姜九笙抬头:“嘘!”她神秘兮兮地说,“我是一颗蘑菇。”
莫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