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城门巧遇

江山不遇行 莫非与非 1631 字 12个月前

“这吴汉说得上一条好汉,却遇齐军围剿,潜逃晋地,据说为智氏所匿。”姬舜有点担忧地说道,“此人武艺过人,胆略非凡,若是为智氏所用,插手鹰骑,岑彭、王霸恐难以抵挡。”

“你不是还是那个葛苦禅吗?算时间也应该快从龙门山回来了!”李弼义提醒道。

“葛苦禅长于方略,却缺了些应变,也罢,我们明日就要去绛都,我且给他去封书信,让他给我管好代郡。”姬舜说得很无柰,忽然笑道,“说起来我还真想见见不遇这个傻表弟,从前都寡言木讷,怎么会把秦国广平君给骗过了。”

绛都城外五十里的驿站里,灯火通明,一个身着华丽长衣的贵族子弟正喝着酒。一个军将缓步进来,身形魁梧,最显眼的是右眼角边有一道明显的刀疤,他就是昔日齐地马贼头子吴汉。

“大少爷,我们这是去夺兵权的,必须兵贵神速啊,这一天才走二十里,怕代郡那边不好下手啊?”吴汉焦急地说道。

智化潇洒地喝着酒,“怕什么,那代成君和李老儿都不在,代郡到时我最大,谁敢不尊军令啊。”

“鹰骑说到底是代成君所建,军跟将走,根深蒂固。我们要想夺权,必须速度要快,一旦有防备,以我们这么点人马,怕镇不住那些边将。”吴汉是知兵的人,知道边将都是些桀骜不驯的主。

“鹰骑不过是中军骑兵卫演化而来,说起来我还是中军副将,理应管着他们,他们敢造反不成?”智化已经有了一些醉意,“再说我有王令在手,只要平阳君掌握了鹰骑,我看代成君怎么争王位?”

晋军分六军,前三军和后三军,三军中分为上军、中军,下军,一般说的中军为后三军的中军,为晋国精锐。前三军相对而言是新军。八年前,绛都中军骑兵卫送代成君到代郡,恰遇匈奴攻城,姬舜一战成名,以中军骑兵为基干扩充五万组建了鹰骑。姬舜从小羡慕鹰能自由自在的飞翔。

“若是他们不从呢?”吴汉问道,刀疤在火光之下分化醒目。

智化厌恶地看了一眼,“我们智家是晋国第一大家,家有丹书铁券,与王族平治天下。他们不从我令,就是谋反,就诛他们九族。你这个丑马贼,要不是我智家保你,你恐怕已经被齐王大泄八块,这次行动给我卖力点。”

吴汉心中恼火,却还是不动声色的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