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生意

风雨大宋 安化军 1245 字 9个月前

杜中宵掏出一张纸来,展开在桌子上,只见上面写了四个大字“永城公社”。

指着这四个大字,杜中宵道:“这是我写的四个字,作为此库的牌匾。本来想设在此处的,想来想去还是城里安全。县尉、主簿,你们二人在衙门里选处地方,制块牌匾把这四字挂上去,以后那里就是县里公人们领钱用钱的地方了。平时记账查账,也都是在那里。”

董主簿也不知道此事到底是个什么章程,上前恭恭敬敬接了这四个字,小心收了起来。

“这一个月,你们先试一试,一个月后把条例拟定出来,交给我。”说完,杜中宵站起身。“县里总不能只借公人的本钱,为表支持,你们最初的生意,便就定在这一带吧。”

众人一起起身,随着杜中宵向前走去。

看着两边的店铺,杜中宵问道:“让你们把这一带店铺都买下来,不知办好了没有啊?”

董主簿道:“回知县,这一带共有各类民房五十八间,买下更花三百六十贯足。加上赔偿一些生意人家的东西,合计共费钱四百二十贯足。帐目清楚,公平买卖,绝无强买卖之事。按知县咐吩,到后天他们全部迁走,城内城外另选地方做生意。”

杜中宵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按他的了解,这个数目大致正常。想来也是,又不是自己的钱,程县尉和董主簿用不着动什么手脚。这一带最值钱的不是这些小生意的铺面,而是另一边的客栈货场,那才是赚大钱的地方。小生意人家,有官府帮忙找铺面,哪里不能做生意。

大约一里多路,杜中宵带着众人走了一遍,重又回到茶铺里。

让小二上了茶水,杜中宵道:“这一段路我估算一下,约能开店铺二三十家。我们是自家经营,店铺不必开得过多,每一种以三家为限。在我想来,这样几家店铺是最应该有的,到了码头,行人最需要到这样的店里转一转。卖酒两三家,一家专卖极便宜的,菜色也力求简单便宜,专卖给船工纤夫。再一家专卖好酒,菜色力求精致,当然收钱也多。不高不低的,也酌情开上一家。卖杂货的一家,专卖本地的各种土产,如苇席、蜂蜜、枣干、黄花菜之类。这些要专人到乡间收买,我们赚了钱,乡人也得了实惠。洗澡的地方一家,里面找人搓澡,兼且洗衣。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华清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