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林峰刚满十九岁,比毕爽大上几岁。他所犯罪行也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比如有一次,毕爽在林峰的出租屋里喝酒,见桌上都是青菜,就说没点肉不来劲。
林峰立即撂下酒杯,大踏步走出房门,带着毕爽一起出去搞肉吃。
毕爽好奇,穷得叮当响的林峰到哪儿能搞到肉呢,不会找个地儿在腚上片一块后肘吧。很快,谜底被揭开。
那夜,月华如水,一头迷失的公羊在麦子地间游游荡荡,觑到周围无人时,便小心地啃一口染了夜露的麦苗。这时,一个人类缓缓向它走来,满脸堆笑,衣袂飘飘,一看就是个喜好动物的好人,而且他手里还拿着一块干粮,那可是公羊的最爱。
它撒着欢跑了过去享受美食和人类的抚爱。正当它呜呀呜呀嚼着干粮时,它发觉人类抚摸它脖颈的手突然发力,扼住了自己的喉咙!公羊懊悔不已,咩咩地发出几声惨叫,拼命挣扎着要逃出魔爪。
远远观望的毕爽看林峰与公羊扭打在一起,双方此起彼落,倒地又起来。最后林峰占了上风,像当年的武松一样,左手抓住羊角,骑在羊背,右拳猛烈地击打羊头。
终于,咩咩声渐渐消逝,可怜的公羊倒在血泊中,被现代版的武松拖行到出租房内,大卸八块,扔到大锅中熬煮。
毕爽木然地嚼了块半熟的羊肉,内心在流泪。为庆祝打虎胜利连干三杯后,他向林峰提议来根葱去去膻气。
林峰到所谓的厨房去找了找,回来说:“家里没有。”
毕爽明白,去找只是做个样,那阵儿葱涨价,林峰买不起。就说算了,将就下用蒜代替吧。
林峰执意不肯,说兄弟在哥家连根葱都吃不着,太没面子了,走,跟哥出去弄。
毕爽说算了,黑灯瞎火的,两喝两杯就睡了,别折腾了。但还是拗不过他,被林峰骑辆大金鹿驮到了菜市场。
夜深更阑,只见一片空地上堆满了张丘大葱,菜贩就躺在上面睡觉兼看守。
林峰停下大金鹿,猫着腰嘎吱嘎吱地踩着葱堆走过去,到了菜贩跟前时,俯下身去从人家脖子底下抽出一捆葱,并不急着离开,还磕了磕上面的泥土。
不知道菜贩是吓得不敢醒还是真的睡成了死猪,脑袋一耷拉只咕哝了两声,便再无动静。
这情形,直看得毕爽心惊肉跳!边上有的是葱,你非要到人脖子底下去抠。心想这小子简直比港台警匪片上的混子还酷,这么无耻的行为竟玩得如此逼格,把偷鸡摸狗这事儿搞得光明正大!
林峰抱着捆葱回来,把它扔到毕爽怀里,片上大金鹿,两人夜风习习、月黑风高中回到了出租房。
再喝了两杯后,林峰眯萋着眼问:“兄弟,还缺点啥,别客气!”
毕爽惶恐地摆手说:“啥也不缺了,喝杯同心酒睡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