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兰的脾气发了一通又一通,最后在和简家父母吃饭时爆发,原因是简思诚的母亲见林兰生下孩子后就不闻不问,认为林兰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职责,将林兰训斥了一顿后把一直带在身边的孩子交给了简思诚夫妇。林兰向来讨厌小孩哭闹,又想到简思诚的母亲先前承诺过会帮忙照顾小孩,于是当着简思诚父母的面爆发了。
简思诚怕气坏了父母,连忙扯着林兰抱着孩子开车离开,结果半路上孩子哭闹不止,林兰也像座火山似的全面爆发,逼得简思诚停下车来跟她吵架,甚至头一回跟林兰动了手。
林兰自然不是省油的灯,当场就脱了鞋打回去。两个人在路边又是动口又是动手,自己也知道丢尽了人。
林兰不在乎,她无所谓在路人眼中自己是个什么形象,她只知道什么事都要自己争取,绝对不能有丝毫的退让。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场闹剧却被自己曾经的好闺蜜唐笑尽收眼底。
她的疯狂、她的狼狈、她的丑陋,完完全全暴露在唐笑眼里。
而唐笑呢,她看得明白,唐笑现在富足优雅又美丽,根本和她不在一个水准线上。
“唐笑,好久不见。”林兰极力镇定下来,理了理自己耳边的乱发说。
简思诚怔怔地站在林兰身后,从看到唐笑的那一幕开始整个人就彻底呆住,他看着唐笑和她身边的男人,越看心里越是五味杂陈。
如果当初他没有答应和林兰结婚,如果当初他没有和唐笑分手,如果当初他还继续和唐笑在一起直到结婚,那么现在会怎么样呢?
他心里很清楚,虽然保守了些,平时不太爱说笑,但是唐笑是个适合做妻子的女人,和唐笑一起生活,他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这样痛苦。
可是,人不可能同时踏入两条河流,选择了a,就永远错失了b,不可能再有第二次机会。
简思诚保持着表面上的平静,但是心里却在滴泪。
对于自己的这场婚姻,他简直后悔莫及。
“笑笑……好久不见。”简思诚过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顶着一张被林兰的高跟鞋跟砸红了的脸,尴尬地扯出一个笑容,“最近还好吧,你旁边这位是?”
那男人年轻又英俊,身上的衣物还有腕上的手表看起来都价值不菲,还有那股骄矜的气质,一看就是家境不一般,最起码不会比自己家差。
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唐笑嫁的老公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当兵的吗?
“这是我的——”唐笑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双有力的臂膀伸手一揽,接着后背靠上一个温暖的怀抱,惊诧地回头,看到成烽低头朝她飞快地眨了下眼,然后笑道:“我是笑笑的爱人。你们好。”
唐笑呆住,不明白成烽又要干什么,但话一出口再想收回也很麻烦,只好暂时默认了成烽的谎言,朝对面的简思诚和林兰点了点头。
林兰之前听说唐笑老公是军人,自然将唐笑老公想成了一个邋里邋遢的老男人,可是没想到亲眼见到,竟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这哪里是军人?这张脸说是明星都不为过。
被对方的一双俊目注视着,林兰竟然还有点紧张,就连心跳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她咽了口口水,不自然地伸手再次撩了把头发,然后把手里拎着的鞋子放到地上,将手心偷偷在自己衣服上蹭了下,然后露出谄媚的笑容,朝成烽伸出手去:“你好,我是笑笑大学时候的好闺蜜,我叫林兰。”
成烽望着她微微一笑,这一笑让林兰腿脚发软差点跪倒在对方脚下,她这辈子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一时间竟然有点呆怔了,连自己伸过去的手一直没被对方握住也没察觉。
简思诚冷眼旁观林兰这副模样,心里不屑却也懒得再计较什么,此时此刻他心里眼里只有自己错失的那个女人。
“我想你现在需要这个。”成烽骨节分明的手指朝她伸过来,然后在她期待的目光中,递过来一包湿纸巾到她手心。
“谢……谢谢。”林兰攥着那包湿纸巾,想说点什么又无从开口。
唐笑看了看他们停在不远处的车,说:“那孩子还在哭,我能过去哄哄它吗?”
她实在不忍心看着那么小的孩子独自留在车内,这也是她为什么还不走的原因。要不是担心那孩子,她根本不想跟这两个人碰面。
还记得上一次见面时,她独自去药店买避孕药,正好偶遇林兰和简思诚,当时林兰各种奚落自己,还当着药店所有人的面大声说女人吃避孕药多么多么不好,你老公让你吃避孕药肯定是不爱你云云。
唐笑不爱记仇,但也不会圣母心地去感谢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凭什么呢,一个人对你怀有恶意,想尽办法陷害你污蔑你,那么为什么要原谅,为什么要感谢?
唐笑做不到和抢走自己前男友的前闺蜜相逢一笑泯恩仇,也做不出大度地原谅背叛自己的前任说一声往事如烟,小肚鸡肠也好,斤斤计较也好,她无法违背自己的意愿和这两个人装成很熟络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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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亲在问有没有企鹅群……那个,暂时没有哦,感觉建了群应该也不会有人加的……
{}无弹窗唐笑以往清汤挂面的发型似乎经人精心打理过,颜色是自然润泽的深栗色,发梢微微烫卷,带着点宁静甜美的弧度,安静地垂在胸前,她身上不知道喷了什么牌子的香水,那香味即便连常年流连于奢侈品专柜的林兰都辨不出来,只觉得那股清香出奇的好闻。
现在的唐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隐隐生出一股高不可攀的感觉。
林兰这辈子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想死,曾经,作为唐笑形影不离的好闺蜜,林兰经常被人拿来和唐笑比较,谁更好看,谁成绩更好,谁更讨人喜欢,谁的男朋友更出色……林兰知道唐笑不在意也不关注这些,唐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可是她林兰在意,每当别人当着她的面夸赞唐笑,她就恨得牙痒痒。难道她不比唐笑出色,不比唐笑努力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只看得到唐笑的好?明明自己更有亲和力,更擅长和人打交道,可是为什么,那些人却一个个地说唐笑好?
林兰心里不服气,越发的要和唐笑一较高下,甚至在心底里默默地把唐笑当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敌人,她发誓一定要样样比她强,把她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可是,这仍然没什么用,因为唐笑不在乎,她那么自然地说兰兰你真厉害,你真出色,好像根本没有对自己生出半分的嫉妒心,这怎么可能?为什么她不嫉妒自己呢?难道自己对她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吗?还是说,唐笑淡然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目中无人的心,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作为她的对手吗?
林兰讨厌唐笑的淡然,讨厌唐笑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她想尽办法让唐笑来嫉妒自己,结果都没有什么用,不仅唐笑不当回事,甚至其他人也没当回事,他们仍然不遗余力地说唐笑的好话,还说唐笑一看就是阔太太的命,不费什么力气就让经管系的富二代简思诚追求她,对她死心塌地,连学校兼职车模,在网上小有名气的校花主动约他,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
林兰想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变得再优秀也没用,在很多人眼里,女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她能找到多优秀的男人,而男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是家世,是金钱。唐笑的男朋友简思诚在男人当中就算得上非常优秀,因为简思诚家里有个公司,作为独生子,简思诚只要大学一毕业,就是公司名正言顺毫无争议的继承人。除此之外,简思诚长得也还不错,眉目周正,脾气温和,这样的男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行事低调的唐笑,而不是她林兰?
林兰想来想去觉得不服气,她认为自己比唐笑更适合做一个阔太太,更配得上家里拥有一家风传即将上市的地产公司的简思诚,于是她决定挖墙脚——或者说,在她心目中,这个不算挖墙脚,只是“帮”简思诚认清楚谁更适合他。
林兰挖墙脚的手法并没有多么高明,她看出简思诚只是表面上老实,喜欢装作正人君子,但是哪个男人不好色?送上门来的女人,哪个男人拒绝的了?就算他的心拒绝的了,他的身体拒绝的了么?
林兰知道唐笑保守,从小就有着非常强烈的贞操观念,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定会把初夜留到和简思诚结婚的那一夜。但是唐笑能等,简思诚可不一定能等,男人,从来都是没有节操的动物。更何况简思诚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明明有一个身材样貌都还不错的女朋友,却能看不能吃,那该是有多着急啊?
于是林兰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故意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在简思诚面前晃来晃去,什么低胸装、透视裙子、包臀裙子,还有黑色丝袜,男人喜欢什么,她就穿什么。
一开始简思诚还能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多来几次,简思诚开始坐不住了,她明显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胴体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随着林兰的动作,简思诚的目光又胶着在了林兰的胸口上,因为这天,林兰穿着一条又薄又透的白色吊带短裙,或许是因为里面的胸罩也挺薄,从简思诚的角度,竟然能够清楚地看到那高耸的胸前,两个小小的凸起。
简思诚盯着林兰的胸口浮想联翩,但林兰却傻乎乎地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冲简思诚一笑,便飘然而去。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一股玫瑰的甜香。简思诚深深地嗅着,忍不住开始幻想林兰的身体。比起唐笑那时身上万年不变的橙花沐浴露味道,还有总是遮得严严实实,碰都不让碰一下的身体,明显林兰更有诱惑力。
但这个时候的林兰,对简思诚来说,仅仅只是充满了女性魅力而已。她的出现让他难以自持,但也不是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身为富二代,他有一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虽然他总告诉唐笑自己几乎从不去酒吧这类的地方,实际上,几乎每周他都会和那群朋友们一起去酒吧或者ktv,叫上几个公主少爷又或者是外面的野模玩得昏天暗地。
林兰确实漂亮诱人,但这样的女人外面很多,简思诚想要的话,随便花点钱就能包几个一起玩一晚上。对于简思诚来说,唐笑是更适合娶来做妻子的,他暂时还不想招惹唐笑的闺蜜。
发觉了简思诚的退缩之后,林兰一面暗恨简思诚不给力,一面想尽办法地接近简思诚,并且打算给简思诚下点猛药。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兰托人调查到简思诚常去的酒吧,在一次简思诚落单之时,故意装作喝醉酒摔倒在简思诚怀里。
这一天,林兰穿着一条枚红色包臀裙,裙子领口开得很低,即使林兰不做任何动作,都能看到深深的乳沟,裙子腰身收得极紧,勒出了一条性感的水蛇腰,长度刚刚遮住臀部的裙子下面是两条笔直纤长的美腿,腿上覆着一层薄如蝉翼的银丝肤色丝袜,使她的两条大长腿在晃动之时,如同闪着水光一样。
林兰脚上踏着十厘米的黑色尖头高跟鞋,袅袅婷婷地走在酒吧时,早已经吸引了无数男人贪婪的目光。当她醉意阑珊眼神迷离地走到简思诚身边时,微微使脚踝往内一侧,便站立不稳地朝简思诚倒去。
简思诚一伸手,揽住了林兰香气袭人的躯体,手中是柔软纤细的腰肢,眼前是从绷紧的裙子里露出来的雪白酥胸,林兰无力地倒在简思诚身上,性感的女性躯体白嫩柔软,又带着沉甸甸的份量。
她醉眼朦胧地被他搂着,似乎已经没有力气动弹,瀑布般的长发朝下坠去,雪白脸蛋后仰着,朝他微微张开着一对性感嫣红的唇瓣。
那涂成大红色的嘴唇,犹如怒放的蔷薇一般,吐露着诱人的芳香。
简思诚就那样搂着她,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却没有下一步的动作,装作的林兰心里急了,她能使的招都使出来了,简思诚居然还不主动,难道自己真的对他吸引力不够,还是他对唐笑的心真的有那么坚定?
林兰轻轻皱了皱眉,似乎不适般闭上眼睛,在简思诚怀中微微扭动着身躯。
随着她的扭动,那硕大白皙的胸房急切地从领口挣脱,眨眼间就露出大半,甚至能够看到里面的旖旎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