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的字好滥,拿出去好丢人!”
这大约是韩启政第一次意识到,字迹好坏,会影响一个人的颜面问题。
“那就好好练一练……”
“问题是临时抱佛脚,已经来不及了呀,这信我已经收到好几天了,必须马上回信。”
小阿政双手合什,一脸恳切的央起了他:
“小叔,拜托了,拜托了……帮帮我嘛……这封回信,求你帮我回好不好,我真的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他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
于是,秦九洲忍不住起了好奇,问他:“哎,那你之前名信片上难不成都没写字吗?”
阿政一脸尴尬,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那是让我爸的秘书给打印的,上头根本没写字……现在可是回信,要是再去打印,显得我没交朋友的诚意,所以了,小叔,帮帮忙吧……你也是知道的,我的作文超滥的,怎么写?”
一个下午,这小子黏着他不肯放。
秦九洲实在是受不了这孩子如此折腾他,最后只得帮着给写了一封: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写完后那孩子觉得挺好,之前那趟旅行他有一起同去,所以他写的东西,他深有体悟,还直赞他写出了他的想法,临走更是狠狠亲了他一下……
真是一个小疯子。
只是因为这封信,秦九洲突然无比想念起那个小女孩,惦念起她那双失明的眼睛……
他知道,他们家家境一般,想治好这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思来又想去,他做了一个决定:卖掉了手上一支股票,托父母找了关系,买到了一对眼角膜,而后通过种种关系,让这片眼角膜长到了二妞眼睛上。
手术成功的消息传来之日,他望着上海的方向,心里竟比自己重获光明还要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