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张健的脚程,若不是萧羽墨他们早一步在头天晚上先行,是根本不可能与他遇上的。
胡坤的听力超级棒,在张健靠近他还有一千里处,就已经听到他的声音。
当然他这是用了内力搜索,若不如此,也没有那么大的效果。
“王爷。他来了。”
“在哪里?”
“千里之外,不,八百里。这家伙可真快啊。”
这说话间,就两百里过去,速度可真是惊人,都差点赶上光速了。
“到时候要快,不然,还真让他逃了,毕竟他太快了。”
“嗯,胡坤,这就看你的了,你小子也不慢。”
萧羽墨拍拍胡坤的肩,对他充满了信心。胡坤轻功也是相当快,只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若比轻功,当然不能与张健相比。
张健要是从你身边经过,那可以一晃眼的功夫。这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只有草上飞。
张健到了分水岭,觉得口干舌燥,想着此去邺城,还得近两天时间,正好这里有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他也就停下来,先捧口水喝。
他将包袱放到一边,蹲下身子,棒了一口水,刚张嘴要喝。
就在这当口,胡坤上前剑光一闪,捡起张健的包袱,亮到他的面前。
张健看到胡坤,一愣,第一反应就是逃。要是与胡坤对打,那是十个张健也不够胡坤砍的,他想活命就只有逃。也只有逃跑是他的专长,没人能追得上他。
可是,他的包袱还在胡坤手里。他就是逃了,又能如何?胡坤不杀他,回邺城安立王大司马会要了他的命。
并且他在铁扇门掌门面前已经说了:信在,他在,信丢,他死。
看着自己的包袱还有里面的秘密还在对方手里,张健将刚迈出的脚收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