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棍

他,来自少林 顾青衣 2337 字 12个月前

好在叶清城的功力可比他深厚得多,而聂争虽说有着与锋刃相差无几的实力,却远远没有锋刃身上那股仿佛与身俱来的狠劲。

这两天连聂争自己也很清楚。况且聂争上这个比武台,除开要争胜之外,也是想要与高手过招,是以他两者取其中,既没有抱着三拳两脚就能将叶清城打下比武台的不实幻想,也没老老实实任由这机会流走、敞着脸等叶清城来打。

他攻击叶清城双手,因为双手会影响叶清城与他手里那柄剑的契合度;估计叶清城双腿,则因为叶清城的行动以及任何变招都会因为被攻击而受到影响。

这就是聂争的选择。

他决心要打一个注定会距离巅峰状态相差一二的高手叶清城,前者是他为了“赢”最初的选择,后者则是他为了比武本身而做出的选择。

叶清城要如何回应呢?

叶清城这个“慢热”的特点,但凡在武术上有点造诣有点眼光的人,基本上都知道。但即便这样,叶清城也很少输。

是因为叶清城的对手都格外善良吗?

当然是因为叶清城格外厉害。

厉害到大多数人即便知道他的弱点……也就仅限于知道而已。

所以叶清城当然靠实力回应了。

很多叶清城的粉都说他的剑就是他的第五肢,只有在他进入战斗状态中时,看客才会发现这形容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聂争出拳打叶清城持剑的右手腕,叶清城手中剑不知什么时候就倒了个个儿,被他握在手里以剑柄迎接聂争的拳头。

聂争使脚去踢叶清城右膝膝关节,众人只感觉眼前有光闪了一闪,叶清城手里的剑便再次正回来,这回以剑尖去触聂争的脚。

一把长剑,他却生生在近身战之中使得灵活自如,恍如无物。

聂争手上功夫练了许多年,他的手能够当成最锋利的武器来使;而叶清城自幼学剑,他的剑又何尝不是像他粉丝们说的那样,也早已成为他的手脚?

聂争连着出手几招,没能从叶清城身上讨到好,罕见的被挑起几分极旺盛的胜负心来,目光闪闪亮亮盯着叶清城,握手成拳,再一次欺身上前。

“聂争加油!”

“啊啊啊啊啊啊啊聂争出拳出拳,打爆他打爆他!”

“好拳!太厉害了他妈的!聂争你怎么打出这么一拳的!别打他了!来打我啊!”

……

以上的尖叫或者说更贴切的形容应该是“怒吼”声都独属于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身高估摸着得有一米九,身材称得上一句铁塔壮汉,脸上留着一圈粗犷的络腮胡,站在四方台其中一方最好的观战位置……然后从聂争出第一拳开始,就喜悦激动大叫得像个花痴少女。

这画面也真够辣眼睛的,换了别个人来恐怕得挨打,可惜因为花痴脑残的是这位,所以别说打不打的了,周遭一群人连不满的神情都不太敢表露。

毕竟这位“少女”有着一个很少女的名字叫千娇……哦不是,是千焦。

千焦恰好是十八层楼中长拳层的楼主。

而从他给长拳楼起的“老子一拳打爆你的狗头楼”这个名字来看,就知道这位尖叫得像个少女的千焦楼主实际上有多么的暴躁冷酷。

他这辣眼睛的少女的一面,大约只留给他意外粉上的新爱豆聂争吧。

林玦几个人是站在另外一面的最好观战位置。

但这位的声音实在太具有穿透性,林玦本来只是觉得耳朵疼,等回头看一眼之后眼睛就跟着疼起来,十分认真向锋刃问道:“我们可以像上一场那样,我过去踹他两下,然后你跟在我的身边保驾护航吗?”

锋刃道:“不能。”

林玦立刻给他表演了一个一秒之内哭唧唧:“为什么?”

锋刃想了想,道:“因为我不一定打得过他。”

林玦连同周围听到这句话的人一起,表演了一个一秒之内大惊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