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网吧外面的一家名叫状元亭的牛杂店吃晚饭。
“老板,我这个香肠两串,金针菇两串,豆薄来两串,要那个河粉,再来两块钱萝卜,在这吃,谢谢啊。”李煜开始选菜,让老板下锅躺。
陈志扬选了全是肉,不吃青菜,用他的话说:“不吃肉,怎么对得起自己吃什么都不胖的体质!”很欠凑,还差点被一群女生群殴。
李煜吃牛杂,最喜欢加辣,虽然吃不了多辣,但就是喜欢拼命往里面加,搞得老板心疼地要命,差点打算连辣酱都要收费了。
这家店在这的确挺多人帮衬的,只是现在人比较少了,估计夜宵的时候,会更多。
车就在旁边飞,灰尘满天飞舞,但是谁在乎,吃的就是这个feel!
拿了张纸巾,擦擦快要掉下来的鼻涕,用嘴狂吸气呼气,喝上冰镇的可乐,然后跟陈志扬聊天:“扬,你是不是喜欢语文课代表?”
陈志扬满嘴是吃的,听到李煜说的话,也擦了擦嘴,刚想说话,李煜用手打断他,斟酌了一下又说了:“不是单纯的喜欢,就是想跟她过完下半生那种,认定一个人那种?”
陈志扬吞了吞口水,咀嚼着口中的食物,看着极为认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李煜,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但是还是正直地坐直了,然后吞了食物说:“嗯,我是真的很喜欢她,从高一见到她,我就喜欢上她了。”
李煜看着一脸陶醉地回忆的陈志扬,听着他说:“我喜欢她在体育课那青春活泼,虽然满身是汗,却依然高兴玩耍着,无忧无虑地吐着可爱的小舌头;我喜欢稍显矮矮胖胖的身材,其实我并不觉得她胖,反而觉得她很可爱,很有肉感。在收作业的时候,总是那么的平易近人,不会像数学课代表那样,直接咆哮和你不交不关我的事的不在乎,而是会督促你,帮助你,关心你,给予你足够的时间,那温柔的样子,我就知道,她是我这辈子无法忘怀的宝贝。”
陈志扬说到这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大男人对着自己的好兄弟说着“宝贝”两个字,有点尴尬,但这也代表了陈志扬的确是爱黄颖娴的,而不是那种玩玩下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