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记忆(第一更,求推荐票)

“虎父犬子,虎父犬子啊!”看着才喝了两杯红酒就趴下的儿子,徐国栋表示这个儿子真是太丢人了,“我当年像他这么大的时候,喝的可都是白的,一两斤灌下去,眼皮都不带眨的。”就算现在,他也只是脸上微微透红,跟醉酒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孙小英的嘴角微微上扬,这个臭屁的家伙,这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样。

徐国栋年轻的时候,还没有现在这样的资本,在外打拼,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酒场。谁都知道这是陋习,可没办法啊,有些人就认这个,要是不喝痛快了,根本谈都不谈。

那些年,徐国栋的生意伙伴提起徐国栋,都是竖大拇指的,这家伙喝酒爽快,行事也爽快,让人不佩服不行。

再后来,徐国栋的江山打下来了,再也不用跟人拼酒了。孙小英就让他开始学着玩这些个调调,上流社会嘛,谁还玩儿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那一套?

“老婆,你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徐国栋巴巴地望着自己的老婆发呆,然后嘿嘿笑了起来。

“儿子还在这呐!”孙小英冲着徐国栋撇撇嘴。

“碍事的小子。”徐国栋抖了抖眉毛,“交给我,一分钟足矣。”

说完徐国栋就把儿子横抱起来,“蹬蹬蹬”跑上楼,往床上一放,连拖鞋都没脱,门一关,完事儿!接下来就是二人世界了。

被视为电灯泡的徐宁,其实也是很无奈的。

他以前就没什么饮酒的习惯,最多在朋友聚会的时候,喝一点低度的啤酒。那种啤酒很多人都是当水喝的。

红酒的后劲太大了,徐宁喝了第一杯,没啥感觉,喝第二杯的时候,后劲就上来了。于是他甚至都没吃几口自己炒的菜,就扑街了。

白的啤的,喝多了会头疼,会吐,红酒一般不会。因此,红酒常常被用来助眠。

徐宁睡了个好觉。

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天光大亮了。外面传来鸟鸣,婉转,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