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居然这样!

第一对选手是一个矮个子对阵一个胖子,这个矮个子虽然其貌不扬,但也给我留下来深刻印象,他在比赛中以灵活的出击取胜。

这个胖子也很厉害,拳头打在他身上似乎不痛不痒,并且他力大惊人,一只手就把对手给甩下台去。

胖子对矮个子还真有看头,一开始,胖子就准备抓住矮个子把他甩下台去,可是被矮个子以灵活的走位躲了过去,胖子的速度太慢,没多久,两人都消耗了一番体力,两人似乎谁也不能牵制谁。

在底下人的欢呼声中,比赛进入了高潮,矮个子经过简单的休整,速度比以前更快了,他不断地骚扰胖子,还把胖子给绊倒了,矮个子胜利在望,可他没想到胖子洋装诈败,他突然抓住了矮个子的腿,这下矮个子动弹不得了。

接着矮个子就被胖子给控制住了,他一步一步走到擂台边上,准备把矮个子扔下去。

矮个子努力挣扎也逃脱不了束缚,眼看就要下去的时候,矮个子突然腾出了一只手,捶向了胖子的肚子上,可胖子似乎没啥感觉,就这样,他把矮个子给扔下台,赢得了胜利。

我还以为那个矮个子能反败为胜呢,看来在绝对实力面前,一切挣扎变得毫无用处。

接下来是穿虎皮的男人对阵一个留着胡子的大叔,这个大叔老当益壮,他的拳法似乎还有点太极的影子,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来这里的面还真是鱼龙混杂啊。

穿虎皮的男人各项功夫都很厉害,他似乎是均衡性的,防守和进攻兼备,然而大叔的打发是以柔克刚,两人看上去似乎是均势力敌。

让我没想到的是,大叔还是一个刚柔并济的人物,然而穿虎皮的男人也是攻守兼备,两人打的难舍难分,我看的很是兴奋,大有上台和他们一较高下的意思。

最终,因为大叔的体力不支,他主动弃权,让穿虎皮的男人赢了比赛,还真是捡来的。

接下来,就是高个子光头对阵一个黄头发男子了,这个黄发男子不是欧洲人那种黄发,他长得也不像是洋人,只是头发偏黄,这里的人肯定不会染发,可能是营养不良造成的吧。

这个黄发男人的腿功着实了得,他的高踢腿能踢到同身高人的肩膀位置,也会漂亮的回旋踢,我对小五说道:“台上这些人你能不能胜过他们?”

小五说道:“这些人虽然各有所长,但似乎不经常练习,武艺也大多数博而不精,遇到真正高手,上不了台面。”

“你的意思是你能胜过他们?”我问道。

小五点了点头:“应该可以吧。”

“那你应该去参加嘛,给我们长长脸,让这里的人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说道。

小五苦笑道:“这里的人看着也很平凡,争强好胜之心并不强,他们出手也都留有余地,如果我上真把他们打败了,那岂不是有点喧宾夺主的意思?桃夭参加选美已经赢了,我们没必要都赢他们。”

我觉得小五说的有一翻道理,于是继续看比赛。

黄发男子虽然踢腿厉害,但是光头高个子正好克他,他的大手一下就抓住黄发男子的踢腿,接着他还转了一圈,搞得黄发男子单脚蹦跳,像是跳舞一样搞笑,接着光头把他推下了台,以压倒性优势赢了比赛。

淘汰了三人,还剩三人,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三个接下来居然要进行混战,这点似乎没了公平性,如果是二对一,那么被挤兑的人就很吃亏。

光头高个子的优势似乎最强,穿虎皮的男人和胖子也明白,他们俩有点联手的意思,轮流对光头出击,胖子的力气虽然大,可是他的拳头似乎碰不过光头的,光头的力气似乎比他的还要大,一边对付着胖子,还能腾出另一只手和穿虎皮的男人对打,台下的人都在欢呼叫着光头的名字:“大力!大力!”

这个叫大力的光头不负众望,一对二赢了比赛,很多人对他欢呼,个别女人还表现出对他倾心的样子。

族王给他授予第一勇士的称号,还说道:“看来大力是天下最强的勇士,至今还是无人超越,他保卫着我们这里,大家为他欢呼吧。”

我却觉得他有点鼠目寸光了,还天下最强?真是高看他了。

那个大力把目光转向桃夭,带着色眯眯的样子说道:“我胜出了,按规矩是不是能迎娶这位美丽的姑娘做我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