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刀直接脱了鞋子,将脚放在床上,用手揉了揉脚踝。
“哎呦呀!疼死我的脚了!这洋人穿得高跟鞋,一点都不好穿,难走死了。”
高开衩的旗袍开了道口子,春光乍现。
霍圣城站着,居高临下看去。
大红色的坎肩旗袍束着雷刀瘦小的身板,心口处还是有浮起的玲珑。
他第一次发现这个贼婆娘的身材竟然如此玲珑有致,看来昨天摸得不够仔细。
霍圣城皱了眉头,声音沉了,
“谁让你穿成这个样子?”
“嗯?”雷刀抬起头,看着霍圣城,那被挽得高高的发髻,显得她的脸蛋很小巧。
大眼睛眨了眨,“你的六嫂,我的倾城帮我打扮的,你说好不好看?”
霍圣城眼底的光泽晦暗不明,嗓音沉闷,
“以后不要这样穿。”
“为什么?”雷刀不解地反问。
“不适合。”霍圣城声音黯哑,言语里头透着一丝丝不悦的怒气,心里头有种自己的私人珍藏,被人窥探的感觉。
雷刀想了想,盯着霍圣城,双臂叉腰,扯开嗓门,
“不对呀!你个挨千刀的!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霍圣城一听见这大嗓门,就像是又看见了他熟悉的土匪婆,哑然失笑,
“呵算什么账?”
雷刀盯着霍圣城,“你说我穿成这样不适合,那杜兰兰呢?她不也穿得跟花狐狸一样。”
“她和你不一样,她留洋归来,见过世面!”霍圣城脱口道。
雷刀听了,一下子来火了,“你这意思,我没见过世面?我雷刀没有留洋过,连旗袍都不能穿了?”
霍圣城蹙了眉心,声音沉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什么意思?霍圣城,你说!”雷刀质问道。
霍圣城打量了雷刀一番,口吻严肃,夹着斥责,
“你穿得不够检点,不检点的打扮,那就是不守妇道!你别忘了,你现在是我霍圣城的妻子。”
雷刀笑了,指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