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刀抬眸,看着霍圣城,“我不想吃这个。”
霍圣城心口一惊,反问道,“为什么?”
雷刀指着盘子里的什锦,“这里面有玉米,我不喜欢吃玉米。”
“。。。”霍圣城皱了眉头,见鬼了!挑来挑去的一盘菜,她竟然不吃!
“小相公,以前我们牛头山闹饥荒的时候,天天啃玉米,我吃到吐,所以后来看见玉米,就不想吃。”
雷刀抱怨道。
霍圣城坐了下来,思虑了一番,一定要劝她吃下去,目光温柔如水凝视着雷刀,
“雷雷,乖一点,这盘菜可是我亲手做得,真的不尝尝看?”
雷刀小嘴惊讶地张大,盯着霍圣城。
“你。。你喊我什么?”
霍圣城愣了一下,笑得有点不自在,“我听嫂子都喊你雷雷,我这么叫,不对吗?”
“对!对极了!”雷刀一脸兴奋,“我爹娘都这么喊我的,你也这么喊我,我喜欢听。”
霍圣城再次将那一盘菜推到了雷刀跟前。
“雷雷,尝一尝?”
雷刀看着男人热情的样子,伸手捡起筷子,尝了几口,笑得很开心,
“还挺好吃的。”
霍圣城看着雷刀吃下了这道菜,心里头松了一口气。
雷刀吃着吃着,突然想起什么,咬着筷子,
“小相公,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杜兰兰?是因为她漂亮?家世好吗?”
霍圣城顿住了眉色,似有所思了片刻,声音沉了,
“这只是很小的原因。”
“那还有什么原因?”雷刀焦急追问,她很想知道自己输在哪里。
霍圣城垂目,声音平静。
“我娘亲是回镇人,小时候我跟我娘亲在回镇生活,兰兰那时候住在我家隔壁,我俩可以说是青梅足马,两小无猜。”
雷刀听着,心里头一阵难受,开始懊悔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简直是给自己添堵。
“我记得兰兰十岁那年,我十三岁,我掉入莲花池中,是她跳下去救了我,后来我醒来,我就跟她说,等我长大了,一定娶她做我的新娘子。”
雷刀听了,似乎想起什么。
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和爹爹路过一片莲花池,爹爹救了两个落水的孩子,一个男娃,一个女娃。
雷刀想了想,冷不丁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