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办事麻利,今儿上午就给她送来了稿子,话确实不多,三四百字左右。
晚上,阮糖糖认真读了几遍,等明天早上吃了早餐就开始背,那会儿记忆能力最好了,只要她背得滚瓜烂熟,就算临场紧张也能说出个一二来。
厨房里,主人之一与佣人起了小小的争执,源于一杯红酒谁去送的问题。
“先生,还是我去送吧!”小美小心翼翼地说。
徐司起斜睨了她一眼,目光冷冽得好似淬了冰般:“我不能送?”
被他这样盯着,好像毒蛇吐出芯子般可怖,让人一下从脚底凉到了头顶。小美吓得后退了一步,还没回答,就见那人已经端着红酒杯不疾不徐地走出厨房。
徐司起知道阮糖糖睡前半个小时习惯喝一杯红酒,既能有助睡眠,又可以美容养颜。
他一只手端着酒杯轻轻摇曳着,按了下门铃。
这个时间是小美给她送红酒的时候,阮糖糖想也没想就放下稿子,下床去开门。
当她看到那人,一时愣住,回过神要将门合上,却被他一手撑住。
阮糖糖一急,便开口质问他:“你你要做什么,小美呢?你把她怎么了?”
“你这话说得好笑,我能把她怎么?”要怎么也是把你怎么样,他笑着反问的同时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闻言,阮糖糖眉头蹙起,不满地瞅着他。
男人快速跻身进入房间,又将门关上,注视着她:“你这么看着我干嘛?我只是见她有些累了,顺便替她揽下这事,正好看看我心爱的小妻子,一日不见,着实想念。”
徐司起见她穿着件浅粉色的泡泡袖睡裙,裙子只到大腿处,堪堪过臀,露出两条雪白匀称的玉腿。因为地上铺着毯子,她并没有穿拖鞋,而是光着两只小脚丫子。
她的脚很小,比他的手掌还要小不少,不知道同古代被束缚得畸形的三寸金莲比起来怎么样。但无疑地是,她很漂亮,白嫩丰润,很有肉感,脚趾夹呈浅粉色,小小圆圆地贴在是个脚趾头上。
真是没有一处不好看,难怪那只狗那么喜欢舔她的脚,他想。
阮糖糖听完他的话,很想吐槽,想念个屁,他怕是想让她早点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