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路小旭开车,夏茗宇坐在副驾驶,郑雨蓝一个人坐在车后座,三人很快便离开郑家别墅,开着一辆深蓝色的雷克萨斯,出发前往y市。
因为现在才是上午,开到y市的话,也就是中午的样子。吃过午饭,休息休息,距离酒吧的营业时间也还要好久,所以路小旭倒是有些后悔和夏茗宇约这么早了。
可是谁让他一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jojo这个地方,其实是个酒吧呢。
路小旭把车子开上通往y市的高速公路,路上郑雨蓝示意他放首车载音乐,不然实在是太无聊了。
路小旭播放了音乐电台,但是郑雨蓝并不满意,又示意他插上车里的u盘,放u盘里她下载的那些音乐。
没办法,这大小姐一直以来都是这么难以伺候,路小旭也不是认识她一天两天了,早就习以为常了。
郑雨蓝u盘里的音乐歌单,基本都是以摇滚为主的。也不知道她一个未成年美少女,怎么就喜欢听这些暴躁的音乐。而且百分之八十还是欧美的摇滚乐。
路小旭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一首不那么暴躁的摇滚乐,放了起来。是ldpy乐队的《yellow》。
路小旭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还在读高中。
那天晚上,他和杨柳树像往常一样放学后一起去学校附近的零食店买汽水喝。两个人并肩坐在零食店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喝汽水一边讨论今天所发生的事情。说白了无非就是女生。
当然,偶尔他们也会聊一聊傅沉书,因为这位公子哥儿总是不合群,一放学就被专车给接回家了。
就在路小旭和杨柳树两人像往前一样聊女生的时候,突然听到零食店隔壁的理发店里面,传来一首好听的英文歌。
那首歌就是《yellow》,当时是路小旭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也是杨柳树第一次听。他们都觉得这首歌好听极了,便去理发店里面,问人家歌的名字是什么。
当时路小旭听了好长一段时间这首歌,差点让单曲循环把这首好歌给毁掉。
路小旭的思绪重新回到现实,置身在高速公路上。他目视前方,不发一言地开着车,夏茗宇坐在旁边的副驾驶上,也没有说话。他出神地望向窗外,飞驰而过的雷克萨斯让一路的风景变得模糊不堪,也不知道他究竟在看些什么。
yellow播放结束,一连听了好几首重金属的摇滚乐,路小旭都快感觉脑袋炸掉了时,终于迎来了一首轻缓的摇滚乐。
是来自苏格兰乐队的歌曲,听了一会儿,路小旭听到坐在后座的郑雨蓝,开始跟着音乐唱了起来。
“wheniseeyoutheniknowiillbenextto……wheneedyoutheniknowyouwillbetherewith……i\039llneverleaveyou……”
她唱的可真好听。
路小旭没想到郑雨蓝唱歌这么好听。如果他能像她一样唱歌这么好听,肯定没事就会在嘴边随便哼唱什么歌的。可是他从来没有听见过郑雨蓝哼过任何歌。
郑雨蓝注意到路小旭通过后视镜用余光看了自己一眼,她动作滑稽可爱地摇了摇脑袋,头上的双马尾来回摆动,仿佛在说——怎么样,本小姐唱歌这么好听让你大吃一惊了吧!
路小旭轻轻地笑了一声,却引起了坐在一旁的夏茗宇的注意,他在车载音乐的播放列表里,找了一首他喜欢听的歌,给切到了那一首上面。
这可以说是雷克萨斯在高速公路上开了足足两个小时以后,路小旭听到的第一首中文歌。
是许巍的歌,叫做《我的秋天》,很老的一首歌了。
路小旭没想到夏茗宇这样的大男孩,居然会喜欢听这种老歌。不过这也要把原因归结到郑雨蓝的歌单上,因为这歌单实在是有够小众化的了!
在开往y市的后半段路程,路小旭和夏茗宇终于不光只是默默听歌,彼此打开话匣子聊了起来。
“你说咱们到了y市以后,先去做点什么?”夏茗宇问道。
路小旭目视前方,耳畔回荡着greenday的歌声,声音平静地说:“到了那边,估计是十二点多,咱们可以先去吃个午饭。吃什么好呢,两位有什么提议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