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lxf餐饮公司,乙方:翠华餐厅集团)
第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基于餐饮项目和市场发展,现将乙方并入甲方,组合成一家新公司;
第二,甲方按照条款更名为lxf餐饮集团公司;
第三,合并后乙方将依法解散,并保留名称作为甲方子品牌运营;
第四,原甲、乙双方依据合并前双方资产及股份比例,重新分配股份,现股份配比如下,顾明轩445,和记315,罗国安75,王云祥6,莲香楼35,信兴酒搂3,凤城酒家4。
第五,补足条例,罗国安先生在乙方持有435股份,新公司应向其补足一千万港币差额。
第六,投资条例,顾明轩先生以及和记国际有限公司,应在半年内分别向新公司投资两千万港币,作为新公司发展资金。
第七,公司合并后顾明轩先生任公司董事长,王云祥先生任总经理,罗国安先生任副总经理。
顾明轩对这个条约的内容大致比较满意,至于取缔‘翠华餐厅集团’的独立经营权,只保留子品牌,是顾明轩这些天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lxf目前本身都还没完成全港的商业布局,所以根本不需要一家子公司来分担市场份额。
祁德遵也深有同感,所以商量再三,两人在电话里就决定了解散翠华,仅保留字号。
“就按合约来吧¨‖”
顾明轩看完后,随手递给了旁边的王云祥。
看见‘合并’两个字,王云祥有些惊愕,但当看到自己有6的配股且仍担任总经理一职时,他又恢复了神采。
这个合约对他来说还是有利的,因为合并后的新公司总资产翻了两倍不止,但他却仍有6的股本,他的资产并没减少,甚至因为祁德遵方面新承诺的两千万投资增加了一些。
职位方面,他从一家中型餐饮公司的ceo一下变成了大型餐饮公司的ceo,对他来说很合算。
心里想通后,王云祥把合同递给了对面的罗国安。
看着王云祥递过来的合同,罗国安有些错愕,但还是接过合同看了起来。
“我绝不会接受这份合约的!”
罗国安看后,很生气地把合同扔在了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