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咱也不用,非去别人家吃,我去做饭,做给你和娘吃。”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马小雨虽然年纪不大,会干的活儿可不少,而且比较懂事。
看到自己这个弟弟这般贴心,马小凤的眼眶更红了些。
“小雨……你会做饭么?之前又从来没做过饭。”
“姐,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吗?之前看你和娘烧过饭,虽然没试过,倒也晓得怎么弄。
姐,你就让我试试吧,烧熟了就可以吃,总比去三婶家来的好。”马小雨嘟嚷了一句。
其实他不想去别人家吃的另一个原因便是因为他娘和他姐闹腾出来的事情,他走到哪儿都被人笑话。
这若是到了他三婶家里,三婶家的几个孩子肯定又得数落他,不如在自己家来的好。
只要躲在家里不出去那便没什么事情。
马小凤想想也是,不如让马小雨试试。
家里的肉是好东西,白白的拿给人家换一般的东西吃是干嘛。
“好,小雨,那你便试试吧!要是不行就和姐说,姐再想想别的办法!”
马小雨重重地点头,便转身进入厨房去。
只有一米三四的个子,比灶台只高了一个头,干起活来非常不方便,不过马小雨却觉得没什么。
来厨房里,就按照平日里马小凤和他娘做菜的步骤,先去了院子里拔了一把青菜,然后洗干净,连带着肉一起洗了。
随后将菜搁在砧板上。
因为个子不够,马小雨便端了一张椅子来,人站在椅子上,高度便刚好够了。
将青菜切好,摆在盘子里,随后又切好肉。
切菜的动作显得有些笨拙,不如马小凤和钱春秀来的熟练,慢是慢了点,却不是多难的事儿,最后都切好了。
接下来便是生火做饭,之前它经常帮着马小凤和钱春秀烧火,对这个很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