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大一些,姜文哲从那个一直让他遍体鳞伤的男孩子口中知道,他是“贱人”生的孩子,他是“杂种”。
接他来这大房子的那个叔叔让他叫他爸爸,他也是有过妈妈的,他,怎么是杂种?
可是若他不是杂种,为什么那个他唤作爸爸的人从来都不正眼看他?可他就算是杂种,这罪名,真的和他有关吗?
他到底是做了什么,错在了哪里,让自己,变成了杂种?
再后来,他便不再想那个他唤作妈妈的,记忆中满是是血的女人。
他知道了她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存在,而就算如此,她,却也还生下了他。
她让他成为她破坏别人家庭的证据,让他顶着私生子的骂名过活,让他虽然有父亲,却从来没有体会过父爱,虽然有母亲,却从来不知道母爱为何物的没人要的孩子。
他知道他是有用处的。他接受各式训练,因为有一天,他会成为最厉害的杀人器具。
杀人吗?又有何妨?
训练吗?那就来吧。
他的生命似乎只剩下一件事:如何将杀人,最快最狠最稳的方式杀人,变成本能。
二十岁那年,他被告知他有白血病,他第一次看见那个他唤作父亲的人正眼看他,而他也第一次求他一件事情,他想自己过。
他不需要住在城堡里,他自己,便是自己的城堡。
不管他还有多少时间,他想一个人生活。
那男人答应了他的要求,给了他一生都用不尽的钱,让他走了。
他猜,他的离开,这,也是那男人期盼的吧?
他到底还是“二少爷”,不是“大少爷”。天知道那男人到底有多少个他一样的“二少爷”们。
那个他唤作父亲的人,不差他一个。
他没有说再见,那男人却说了“保重”。
“保重吗?呵呵。”
他还记得当时他听到这两句话时,心里的寒意和脸上的冷笑。
那日用那种毁天灭地的方式离开自己的那个不称职的妈妈,临走时,他说的,就是这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