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乘客们都清楚,小偷作案肯定不是一个人作案,这车上起码有两三个同伙,并且正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带着凶器的。
如果某某挺身而出的话,或许等会就白刀子入,红刀子出,抢救不及的话,也许有生命危险呢。
大家的小日子过得好好的,谁愿意挨刀子,去住医院,甚至有生命危险呢。
不就是一个钱包呢,跟生命比较起来,算什么呢。
被偷了一个钱包,就当是破产消灾吧。
小偷看见乘客们个个如他所料地高高挂起了,于是更加嚣张了:“哈哈哈,你连个人证都没有,就敢血口喷人,看我等会怎么收拾你!”
伍媚娘心里顿时一凉,指了指被偷了钱包的大妈,道:“这位阿姨,起码你可以证明这钱包是你的吧?”
“什么……阿姨,叫大姐!”这个大妈瞪了伍媚娘一眼。
伍媚娘和楚江一听也是醉了,都什么时候,还如此在乎一个称呼。
“好好好,这位大姐,小偷手中的钱包是你的吧?”伍媚娘没好气地道。
“这……”大妈开始犹豫了,不知道该怎么说。
而这个时候,小偷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匕首,对着大妈道:“这位大姐,你说说这钱包是你的吗,如果是的话,麻烦你证明给我和兄弟们看,我马上还给你。”
小偷此话一出,乘客中又有两个染毛的蹭地站到了小偷的身边,脸上带着不可一世的笑意。
小偷们的用意很明显,咱可是团伙作案,并且手中还有利器,你们乖乖配合还好点,不然的话,就给你们一点颜色瞧瞧。
不作死不会死!
是的,此刻这句网络用语恰恰被这三个小偷用上了。
“你……”伍媚娘也是无语了,这家伙一会兔子不吃窝边草,一会肥水不流外人田,搞得自己真的跟他那个了一样。
“想去哪里?”为了掩饰尴尬,楚江问道。
“由你决定吧。”伍媚娘随口道。
“也对,旅行嘛,不在乎沿途的风景,只在乎陪自己看风景的人。”楚江又揶揄起来。
楚江此言一出,当然又得到伍媚娘的吐槽。
站在伍媚娘两米处的是一个大妈,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长得一副大众脸,挎着一个看起来还算不错的皮包,正望着窗外。
这个时候,在她不经意间,已经有一只手如泥鳅一样滑进了她的包里,下一秒,两根手指从里面夹出了一个钱夹。
整个过程好似鱼儿入水,一丁点声响都没有。大妈呢,浑然不知,足见这个小偷的手法挺高明的,并且绝对是惯犯。
车上的人要不就是望着窗外,要不就低头玩着手机,只有伍媚娘无意中看见了。
“有小偷!”伍媚娘指了指那个小偷,喊道。
刷!
伍媚娘此言一出,大家的目光齐刷刷顺着她的手指,望向了那个手中夹着钱包脸上露出得意之色的小偷。
此刻可谓是抓奸在床,抓偷在进行中,人证物证俱在,按道理,这个小偷应该没有什么可以诡辩的了。按照伍媚娘的想法,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众人抓小偷,然后报警,最后等着警察来把小偷带走。
可是伍媚娘完全错了,这个小偷在行窃刚刚得手的时候,正当洋洋得意的时候,被人撞破了他的好事,并且全车人都看了过来,于是这个小偷恼羞成怒了。
他指着伍媚娘,嚣张地嚷道:“你这个娘们,喊什么喊,大爷我是在工作,你知不知道!尼玛的多管闲事,难道是吃饱撑着的。咦,长得倒是水灵灵的,如果闲着没事干的话,大爷想你爽一爽。”
这个小偷的确是惯犯,多年来,他偷遍澳市的每一辆公交车和地铁,也曾失手过,别殴打过,最后痛定思痛得出了一个千古不变的规律:人呢,大部分都是欺善怕恶的,如果行窃被发现了,自己凶起来,周围的人呢,个个都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己如果稍微表现的懦弱一点,周围的人呢,就会来一个群而攻之。
并且多年来,他就按照这个规律办事,一直屡试不爽。屡试不爽的意思就是说,每次他都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