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件事,他的期待,好像一点不比秦晴少呀!
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是我……喜欢上她了?
赫?
他嘴巴半张,流露出无比震惊的表情。
不会吧?
从小到大,围绕在他身边,各种讨好、亲近的女孩子就不计其数,他是烦不胜烦,还要保持风度应酬她们。
这么说吧,最让他头疼的,就是“女孩子”这种生物。
他最不可能做的,就是“喜欢一个女孩子”这种事……
不不不,应该不是的!
我只是觉的秦晴好玩,跟她合得来,欣赏她的才华,同情她的遭遇而已……
方君翊正忐忑的剖析自己的心情,突然听筒你又是“砰”的一声,听到秦晴慷慨激动的回答——
“去!我一定去!”
听到这话,方君翊乐了!
很明显,秦晴动心了!
“曜”在她的心目中,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甚至比哥哥还重要!
“哈哈,你怎么每次都怀疑我骗你呀?”他笑嘻嘻的问,心情登时好了许多。
“因为,你每次带给我的消息,都好到让人不敢相信嘛!”秦晴捂着鼻子,那里因为激动,而酸酸的,热热的。
她是梦想,有朝一日也可以登上舞台,像“曜”那样尽情的唱歌、跳舞,把温暖和明亮,撒到每一个角落,照亮每一双崇拜的眼睛!
她也知道,这个梦想很遥远、很渺茫,甚至一生都不可能实现。
可是现在!
突然有人告诉她,男神要唱她写的歌?
别说只是一小段,就算只是一句,一个音符,也是她十七年人生之中,最最幸福的事了!
听筒里又是一段沉默,方君翊也不追问,他知道,这丫头还在适应突如其来的幸福感。
过了一会,他才很遗憾的叹了口气,“可惜啊,你又不能来听。我记性不太好,也许过几天就忘记了……”
“喂喂喂,你绝对,绝对不准忘记!听见了没有?”砰砰的声音,应该是秦晴焦急的拍桌子,“你要敢忘记,我,我跟你绝交!”
“哈哈,这么严重?”
“当然了,这可是我跟‘男神’合体的机会!拿命去换我都甘心!”秦晴一如既往的夸张。